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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7日 星期六

    志愿者的心声②

    当失足未成年人的“好妈妈”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7日 03版)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街道坞南社区书记兼主任 张兰香

        我的志愿行动源自9年前一次在公交车上被偷的经历。那个被我抓住的孩子只有10岁,事后每当我想起那孩子稚嫩脏污的小脸上一对纯净的大眼睛,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像花骨朵般年纪的孩子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后来经过多方联系,我主动找到了山西省未成年人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走进了失足未成年人的世界。在这里有百余名因种种过错被劳动教养的少教学员,年龄大多在13岁至18岁之间。他们有的因单亲家庭或失去父母而过早失学、辍学;有的因家长过于溺爱,缺乏正确引导,自身明辨是非能力不强,而走上歧途。从那时起,我就与他们结成帮扶对子,经常利用书信为他们开展心理辅导,解决他们思想上的困扰,孩子们都高兴地叫我“张妈妈”。

        2007年我与林林(化名)结成帮扶对子,这是一个因失去双亲而失足的少年,经过我一年多的关心抚慰,这个孩子终于打开心结接受社会。那年春节,我给孩子买了新衣服,当我给他穿袜子时,一年多都不怎么与我说话的孩子终于流下了泪水,与我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2007年,我们社区正式成立了志愿服务队伍,我被大家选为志愿服务队的队长。目前社区有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队、老年志愿服务队和巾帼志愿服务队4支队伍。这些年来,能够用爱心感化失足未成年人幼小受挫的心灵,让他们重新走上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道路,是我最大的欣慰。

        (本报记者 赵达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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