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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7日 星期六

    《中国企业公民建设研究》评介

    作者:卫兴华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7日 11版)

        “企业公民”是个新概念,这一概念倡导企业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的吻合,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继承与超越。冯梅教授等的新著《中国企业公民建设研究》,对我国企业公民建设的理论与实际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与论述。该书指出:优秀的企业公民要发挥经济细胞与社会细胞的作用,既要创造尽量多的财富,又要为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也应努力谋求社会价值的实现。倡导“企业公民”,就是要求企业在发展中实现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企业公民的建设过程,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

        企业公民是新时期从社会发展角度对企业身份的重新定位与诠释,它强调社会是企业公民的集合体,企业公民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推动者。现阶段,对一个合格企业公民的基本要求,就是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当前,“企业公民”建设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我国在“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理念的推动下,近年来众多企业践行企业公民的角色,在实践中注重企业的行为和社会影响,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受到社会的肯定。但是,由于企业公民建设的时间还不够长,相关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公民意识也不够深入,企业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此书的出版,无疑为加快中国企业公民建设提供了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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