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哪里?”
“幸福是什么?”与其回答这个问题还不如回答“幸福在哪里?”以及“怎么做才能找到幸福?”我们或许永远说不清楚幸福的概念,但是每个人都曾感受过幸福。成功的家庭教育就是要让孩子感受到尽可能多的幸福,而家庭教育只有充满对幸福感的追求才能“活”起来。正如诺丁斯写道的:“幸福既是教育的目的,又是教育的手段”。
尽管很多教育理论家都认为家庭是孩子幸福的源泉,但诺丁斯强调给孩子带来幸福既是孩子也是家长自身的幸福源泉。她引用美国女性心理学家格鲁梅特的话:“作为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对我们生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世界上分享我们自己繁衍自己的那一时刻。”为人父母的幸福感通过保护、成长、接纳传递给孩子,即保护孩子、呵护孩子长大、帮助孩子融入社会。诺丁斯主张,权威式的家庭教育最有利于孩子获得幸福,这有别于专制和放任两种极端方式。权威式教育就是父母将孩子置于自己规定的范围内,年轻人对父母应该服从、父母有权单方面地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但是,权威式教育需要大量的分享、交流、讨论和聆听,而专制与放任则简单得多。诺丁斯举例说,在诸多分享幸福感的活动中,最具潜力的活动之一就是朗读。与时下国内一些让孩子穿上古装摇头晃脑地集体吟诵古诗不同,家庭教育中的朗读就是家长经常给孩子读儿童文学作品和诗歌,当孩子有兴趣给家长朗读时,家长也要认真聆听。
除了家庭之外,幸福的另一个源泉是人际关系。诺丁斯指出,“人际关系是幸福的一个主要舞台”、“幸福首先要在和其他人的关系里去寻找。”人类可以通过互相支持、互相关爱的方式保持关联,更容易感受到一种亲密感、融洽感,进而更容易获得幸福。培养孩子拥有“快乐人格”是幸福教育的另一个关键。所谓“快乐人格”就是一个人展现出的令人称道、让人感到惬意的品质。这些品质包括“身体的吸引力、优雅的举止、自尊、大度、诚实、谦虚、(有分寸地)取悦他人的能力,等等”。人一旦有了这些魅力,那么就更容易获得幸福感。而这些优异的品质与幸福之间又存在着一种“循环性”关系,即一种品质的形成能够增进人的幸福程度,而人幸福程度的提高又会反过来强化这一优异品质的魅力和吸引力,两者互相催生、交互强化。
“怎样找到幸福”
我们需要让幸福“活”在教育中,那么,怎样才能通过教育找到幸福呢?诺丁斯在这本《幸福与教育》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首先是理解,诺丁斯认为教育的使命就是把人培养成“具有令人羡慕的才能,有益、满意的职业,自我理解能力、健全品格,一系列鉴赏能力和对不断学习充满热情的人。”因此,通过理解自我和自己所归属的群体就能避免对生活意义的困惑,通过对事业、生活和环境的理解达到幸福的目的。
其次是关怀,“关怀”是诺丁斯教育思想中最为重要的理念之一。所谓关怀就是对他人、对环境、对事物的一种热忱和“在意”,她说,“教育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培养出能将关怀惠及所有相关事物、同时又能保持和增进人类幸福的那种敏感的环境主义”,要让孩子懂得关怀,这是追求幸福的前提。在教育实践中,引导孩子关怀住所、关怀动物、关怀自我和他人、关怀大自然,等等。
最后是学习,学习是教育帮助孩子达成幸福的主要方式,是幸福教育的中心环节。学习的方式应该是呈现式的,家长应该通过营造丰富家庭环境为特征的非正式学习给孩子提供大量的、学校教育认为是文化修养的东西。而学校开设的课程也应该满足孩子们为了兴趣而学习的目的。她认为,家长和学校都是提供学习服务的角色,而不是给孩子灌输知识和能力的“生产者”。“提升服务学习的地位是我们改变当前教育体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