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书斋,起一个雅名,好像已成了读书人的惯例和通病。既然如此,自己也就不能免俗。没有书斋的时候,想着有个书斋;有了书斋,又想起个好名。
起初书并不很多,只有一橱,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四百本,但每本都很珍惜,用厚厚的牛皮纸很仔细地包好。因为屋子很潮,黄梅天书变得软乎乎的,一到大暑,第一件事就是把书搬出去晾晒。两张长条凳,搁上竹榻,书安静地躺在上面,风一来,便哗哗作响。
有一次读叶灵凤先生的一篇文章,里面引了斋藤昌三的一段话,印象特别深,说书斋是生长着的。感觉很象一棵树,从小小的树苗,慢慢地就枝繁叶茂起来,干也粗了,纹也深了。我们的书的确是一天多似一天,一年多似一年。好象也就是转眼的功夫,竟有了先前的四、五倍。从卧室里挤出一块地方,也就五、六个平米吧,用两张书橱,两个书架,隔出了一方天地,虽说只有半间,但放上桌和椅,真正能算得上一个书斋了。半间书斋光线很差,唯有一扇小窗,所以通常是要开灯的,去角落里找书,还要把台灯挪到地上。天气好的时候,阳光从外面斜射进来,粉尘在光影里飞扬,空气中也有了太阳的味道,这时候,坐在里面读一本好书,的确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当时就想着一个词:“坐拥书城”。
“二人转书屋”的名字就是这个时候起的。汪政打趣说:“二人者,汪政晓华也;转者,因室小而不得不轮流作业也。”
书还在一本本地往家买,当时就想,什么都可以省,只有书省不得。“身在尽余容膝地,囊空频散买书金。门无俗客城中驾,坐有清风石上琴。”李东阳的诗似乎给了我们很多的宽慰,坐在书屋里,常常读到古人,想到古人。比如匡衡,穷得连一支蜡烛也买不起,只能凿壁偷光,而且不惜以作杂役为代价,只为遍读主人的藏书,那样的人真是可敬。比如陆游,室内之书“或栖于椟,或陈于前,或枕藉于床”,“乱书围之,如积槁枝”,乱糟糟的屋子因为是书的缘故反倒高雅起来,不难看出其中的得意与自炫。再比如尤袤,对书的形容是“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什么都是无所谓的,只要有书足矣,有“四当”书斋足矣,这样的人不是“书痴”么?
也许是因为身处小城的缘故,每每出去就要买一批书回来,书架终于又容不下了,于是就想着向高空发展,墙高二米七,新打的书架直到二米六。书一下子顶天立地,站满了一面墙。里面一层,外面一层,看上去颇有些架势。书架前的照片也多起来,朋友来了,学生来了,书架总是最好的背景。
闲着的时候,常常怀想起过去幽暗逼仄的半间书斋,虽然小,虽然暗,但却有一种温暖。谷崎润一郎理想的“书院”就是晦暗的,“纸拉窗透进来的白蒙蒙的微亮,往往使我伫立观赏而忘却时光的流逝”,“二人转书屋”给我的感受正是如此,当然还不仅仅如此。那一次心血来潮的分割,只是一个偶然的念头,而书斋生活却是从那时开始的。后来看到列菲伏尔关于日常生活的一段话,他说:“日常生活的平凡事件对我呈现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的偶然的小事;——一方面是比起这件小事所具有的许多‘本质’来无限复杂而且更为丰富的社会事件。”偶然的分割,把原先杂乱混一的空间格局给打破了,按列菲伏尔的思路想下去,空间的分割其实是表面的,真正被分割的是自己的生活,书屋虽小,但它获得了独立,得到了强调。
读书人的生活总是与书有关,读书人之所以珍爱自己的书斋,是因为内中有书,书斋是一个物质化的存在,也是一个精神化的符号,它让知识者保持一种生活方式和生存姿态。再细想想,是不是一定要有一间书斋呢?当我们与一本好书相遇,我们会与它融为一体,这不是书斋吗?当我们云游四方、居无定所,而有书在胸,这算不算书斋?马背上晨昏的颠簸,人随马走,书随人行,这也应该是书斋;坐观云动,倾听蝉鸣,看一树梧桐叶飘落而下,这书中化出的境界让自然成了最大的书斋。可见不必拘泥于形式,有形也好,无形也罢,关键是你是否给自己一个空间,一个纯粹的心灵与精神的空间,书斋与日常琐屑生活的分与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否永久地在书的环绕之中。“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为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这真是一种理想的境界。
晓华 女,文学评论家。从事教育事业多年,后任职于江苏作协。与丈夫汪政常联名进行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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