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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30日 星期五

    中消协:“网络消费”须警惕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30日 10版)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李海秀、梁捷)网络消费是互联网带来的新型消费业态,网络消费维权问题不仅是我国网络消费面临的问题,也是很多其他国家正在或曾经面临的问题。中消协今天在北京召开了“网络消费安全座谈会”。

        中消协在会上介绍了网络消费安全研究情况。根据2011年上半年的网络消费投诉统计数据,报告深入分析了现存的主要问题:受理的5530件投诉中,质量方面的投诉占28.8%、营销合同投诉占21.2%,还有虚假品质、价格等投诉。

        具体表现为宣传与实物差距大;商品质量良莠不齐;有的甚至违法销售“三无产品”、违禁品、走私货;物流配送问题频出,当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毁时,网站、产品供应商、快递公司之间互相推诿,推卸责任,导致消费者难以获得赔偿;货款支付存在风险,“货款匆匆去,不见货发来”,网络诈骗日趋严重。

        对此,中消协及各地消协提出了网络消费安全保护对策:首先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关于网络交易的专门法律,从立法层面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其次加大行政监管力度,打击欺诈,强化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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