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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21日 星期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青年教师师德篇⑥

    陕师大:用制度保障师德建设

    《 光明日报 》( 2012年03月21日   06 版)

        本报西安3月20日电(记者杨永林、张哲浩)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直接影响着校内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工作及其专业发展水平,更是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新一代教师的职业操守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记者日前获悉,有“教师摇篮”美誉的陕西师范大学,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制订并实施了一系列鼓励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恪守职业道德的制度和措施。

        据陕师大人事处马进福处长介绍,为了确保把师德建设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该校专门设立了由党委书记亲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教书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并颁布实施了《陕西师范大学教书育人工作条例》、《陕西师范大学师德建设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同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多项涉及教职工个人专业发展的工作中,对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工作提出刚性要求。如每年新教师进校后,校工会专门组织开展“认家活动”,以增强青年教师的归属感;而教师职业道德专题讲座是每年的必修课,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在师德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学校创造性地设立了“专家导引室”,不定期地由校内外知名学者“坐堂问诊”,围绕某个学术话题面向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开展交流讨论,答疑解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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