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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九省区联动剑指假化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11版)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邢宇皓)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的战果。3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统一指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9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68个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打假集中行动。行动的当天,现场查获涉嫌假冒伪劣化肥3000余吨,假冒包装袋7万余条,公安机关抓获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犯罪嫌疑人7人。

        国家质检总局指出,近年来,假劣化肥坑农害农案件屡有发生,主要问题为四个方面——一是偷减养分,含量不足。一些不法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故意减少化肥有效养分含量,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可以节省成本45元左右。二是假冒名牌。通过假冒名优企业厂名、厂址等方式,蒙骗农民。三是虚假标注。一些不法企业钻法律和标准空子,在产品标识上误导农民,如“金尿素”产品,其实际含氮量远未达到尿素产品标准规定的46%。四是无证生产。一些化肥生产小企业和窝点,生产设备简陋,场所隐蔽,不具备相应的化肥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能力,利用夜间生产或者季节性生产,给执法部门查处带来一定困难。质量不合格的化肥产品如果用于农业生产,会导致农作物减产,严重的会导致土壤酸化,甚至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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