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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构筑道路交通的“文明基石”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两年效果显著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11版)
    长春北方市场门前,协警梁晓初在举着“请在斑马线外等一秒”的安全提示牌,让行人安全通过。
    图片作者:新文化报季啸山/CFP

        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教育驾驶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完善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等部门了解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全国实施两年以来取得显著效果,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拥堵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道路交通奠定了“文明基石”。

        交通环境改善 事在“人为”

        近五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加1591万辆。截至2011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5亿辆,是2003年的2.3倍;汽车保有量达1.06亿辆,是2003年的4.4倍。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使我国城市中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多城市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

        根据相关统计研究,在交通事故当中,人的因素占80%以上。在硬件设施、交通供给、道路规划等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善的情况下,通过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来改善交通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不文明行为造成车辆在路上停留一分钟,至少就会导致后面1公里的道路拥堵,在造成北京交通拥堵的各种因素中,不文明行为的比例占30%左右。”北京市交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说。专家还指出,在一些交通压力并不大的中小城市,由于不文明交通行为扰乱了交通秩序,往往会导致城市的交通拥堵状况提前到来。

        “要提升安全水平、交通秩序,改变人的行为、提高人的交通文明程度是关键。”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专家组副组长、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所长陆化普教授说。

        2010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全社会对文明交通的认同感不断增强,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

        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7起,同比减少7起。特别是2012年春运40天,在道路旅客28.45亿人次出行的情况下,全国实现自1991年来春运期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而此时,我国的汽车保有量、驾驶人分别是1991年的17倍、13倍。

        突出源头管理 务求“实效”

        为期3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提出要通过三年努力,力争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两年来,各地党委、政府将实施行动计划纳入议事日程,对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提高城市文明交通水平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并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多渠道、多形式推进行动取得实效。

        针对道路客运事故多发的情况,全国持续开展了严查酒驾、道路客运隐患整治等专项行动。至目前,全国由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5%、6.6%和12.9%。

        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酒驾驶等行为违法成本进一步加大。去年5至12月,全国查处酒后驾驶23.8万起、醉酒驾驶3.9万起,同比分别下降45%和45.3%,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3%。

        同时,各地深入客运企业认真排查客运隐患,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坚持专项整治与宣传教育两手抓;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快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对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提示,及时告知道路通行情况。

        针对“准驾驶人”,各地还大力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从源头促进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的养成;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宣讲文明交通知识,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

        2011年,我国创造了连续79天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记录。

        培育“种子” 推动理念的普及

        “我宣誓:履行公民义务,恪守职业道德,生命至上,文明交通!”从2011年开始,河北省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都会参加一次这样的宣誓活动,从中理解“生命至上、文明交通”的含义。

        “大家好,我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开车拒绝‘三超一疲劳’,确保安全出行……”“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广西南宁市市长黄方方,文明交通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热心支持……”

        行动计划实施以来,这样的声音不断通过广播或者网络把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理念传递给广大公众,全国以各种形式开展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

        同时,各地还号召公众亲身参与,用实践影响他人,在实践中体验文明交通——

        北京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百万市民争作文明出行践行者”等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在天津、江苏等地,文明交通注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仅江苏就有注册志愿者45万人;

        辽宁、河北、浙江等地党政机关认领认管路口,领导带头开展义务宣传劝导,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

        从引导到自觉,从规则到习惯。在行动计划的推动下,文明交通理念在全社会得到更广泛的普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根本目的是为了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为每个公民自觉践行的行动,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创平安的行动。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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