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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04日 星期日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

    坚定不移维护海洋权益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04日 02版)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许雪毅)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国家海洋局不断加强对涉及岛礁主权、海域管辖权、海域划界等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的政策、立法、规划的研究,坚定不移维护海洋权益。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对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汉语拼音、位置进行描述并公布。对此,刘赐贵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们对海岛的调查和标准化命名是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和正常工作。

        刘赐贵说,近年来,根据国务院赋予的“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职责,国家海洋局在有关部门支持下,积极强化巡航执法,维护海洋权益。

        国家海洋局建立了我国管辖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对外国船舶进入我国管辖海域非法开展科研调查、资源勘探开发等活动进行了维权执法。现在,国家海洋局所属海监船舶飞机巡航的范围,北起鸭绿江口,南达曾母暗沙,包括南沙诸岛在内的我国全部管辖海域。

        在拓展极地大洋权益方面,国家海洋局先后开展了28次南极科考、4次北极科考,建设三个南极考察站和一个北极考察站;连续多年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国际海底开展科研调查,先后划定了7.5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核区和1万平方公里的海底热液硫化物开发区,并首次对7个国际海底地名进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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