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3月5日召开。58年前的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性质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权的组织形式得以正式确立。
从1840年到1949年的100多年间,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社会势力,关于走什么样的路、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这些问题,激烈的争论和斗争就从未停止过。历史一再见证,无论是作为封建遮羞布的君主立宪制,还是资本主义保护伞的资产阶级共和制,都没有把中国人民带出积贫积弱、灾难深重的泥沼,所以都难逃失败的命运。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谁能为中国建立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作为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自觉地肩负起了这一历史重任。经过革命斗争中长期的探索实践,结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政治实际,一个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结论得到了人民的认可,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人口众多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参与国家管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在普选基础上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按照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规、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切实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或作出的决议。这一制度使中国人民彻底摆脱了延续了几千年的剥削阶级的压迫,从根本上实现了当家做主的权利,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优势。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人民民主不断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各民族团结一心,正为世界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人民代表大会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将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升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拼搏奋斗的强大动力。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是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