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幸福社会”、“幸福指数”、“幸福地域”等概念频频见诸报端,各地纷纷提出建设幸福省份、幸福城市的目标,有的专家学者还提出要建设“幸福中国”。各地的探索、实践和专家学者的研究都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反映。个体追求人生的幸福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党和政府为民谋幸福、创造福祉是自己的使命所在。
但是从总体上说,大家好像都有这样和那样的不幸福。有的干部说自己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殚精竭虑、寝食难安,一旦有了群体性事件,就有可能前功尽弃;有的老板说整天为人民币奔波,看起来是锦衣玉食,但精神匮乏,穷得只剩下钱了;有的学者说整天飞来飞去,收入不菲,名气很大,但是从来没享受过生活。到底什么是幸福,怎样才算是幸福社会?以下是本人的几点看法。
一、幸福社会的物质维度
幸福不幸福,物质是基础。没有一定物质财富的积累和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就根本谈不上国民的幸福感。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在当代中国,人们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依然是贫穷。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一些非物质因素对人们幸福感的影响才会越来越大。
“物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构建幸福社会,党和政府还是应该把发展作为为民造福的第一要务,当然这里指的发展是科学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
二、幸福社会的精神维度
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没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不是完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判断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除了要看人民吃没吃饱饭,还要看有没有戏看。精神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幸福社会的特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多个方面,幸福社会既需要高度的物质文明,也需要高度的精神文明。构建幸福社会不但要摆脱物质的空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而且要摆脱精神空虚,切实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当成幸福社会的重要目标建设好。
三、幸福社会的价值维度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把需求分成五个层级,从较低向较高排列。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是个人最高层次的需求,满足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就会产生幸福感。另外,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还靠个人在社会创造中所做的贡献。这就是说,要用社会的尺度来评判人的价值。为社会奉献、为人类造福,不仅不是同自我实现互不相容的,而且恰恰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全面发展、实现最高层次幸福的根本途径。
四、幸福社会的现实目标维度
幸福不是镜中花水中月,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可以说,幸福社会是一种体感社会,是一种现实的考量,是一种可触摸的幸福。这就是个体的人在现实生活中要实现学有所教,老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家有所安。在社会的目标设计上要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