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是十七大以来党确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针,是党的干部工作理论在新形势下的重要发展。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针的总体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因此,认真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民主”方针,是营造年轻干部成长内外部环境的根本要求。
“公开”是扩大“民主”的前提。它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组织人事部门首先要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其次对公众的质疑要本着友善的态度予以回应、解释,对错误信息要谦虚地纠正。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谣言会不攻自破。
“竞争”是选人用人机制的活力所在。要使我们的选人用人机制充满活力,惟有引入竞争因素,改变单一的“伯乐相马”模式,形成百马相争,一马当先的战斗赛马格局。当然这种竞争应该以科学、规则、阳光为前提,达到合理、有序、良性的目标,避免虚假、恶性竞争现象的发生。
“择优”是“竞争”的自然结果,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它要求在干部任用程序中差额比较、选贤任能,把政治坚定、人品和能力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总之,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需要人才而且创造人才的时代。只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从国家前途、党的事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切实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那么年轻干部成长的环境将会得到不断改善,各方面人才百舸争流,各显其能的局面将会呈现在世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