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污染减排做得好不好,政府的决心是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在污染减排方面,创造出不少富有成效的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县县都有污水处理厂
2011年年底,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访,最先听到的是,这里县县都建成了污水处理厂,而且绝大部分通水运营。广西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这些工作是在两年半时间内完成的。2007年底,广西只有10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11.78%。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到解决民生问题的层面上,决定到2010年底,筹措150多亿元资金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厂,使所有市、县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园区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全区城镇平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0%。此举大大提升了广西污染减排能力,成为继浙江、河南、江苏、山东、贵州之后,全国第6个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
随后,更多好消息传来。山西、福建、辽宁、黑龙江、海南等省市,也都实现“县县都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有了全流域保护概念
如果你到辽宁,会发现辽宁人民的母亲河辽河现在已成了“保护区”,辽河全流域由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统一管理。这在我国的河流保护、水污染减排方面,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从1996年被列入国家重点整治的“三河三湖”起,辽河水质持续恶化的势头并未得到根本遏制;河滩地因过度围垦,植被覆盖率仅剩13.7%,水土流失严重,被称为辽宁中南部的风沙走廊。
过去制约辽河还清的原因,是体制不顺。一条河划归多个部门管辖,各部门职责范围互相交叉。2010年9月29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于当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条例》决定,将水利、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渔业、交通7个部门涉及辽河管理的职能划归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治理和保护辽河提供了行政、法律保障。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忠国说,成立至今,管理局已开展河滩自然封育、河道生态治理、全河段岸坎整治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尤其是“退耕还河”措施,成效显著。沿河两侧封育1000米,成功探索出没有人工干预条件下,生态环境自然恢复的办法。目前,封育区内水生植物和陆生植物种类明显增多,野生动物数量显著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延绵500公里的生态走廊已经形成,410平方公里滩地草原长势良好,起到了防治沙尘、涵养水源、恢复生物多样性的作用,为辽河水质进一步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还成功清理了123处非法采砂点,拆除河道内违建96处、大棚4000多平方米、套堤210公里;12座橡胶坝和两座潜坝建成蓄水,常年水量增加到1.2亿立方米,对补充地下水及防止海水倒灌起到重要作用。
垃圾处理迎来黄金时期
细心的北京市民发现,每天早上,一些小区里会出现厨余垃圾收集车。它们每天收集新产生的厨余垃圾,经过处理,做成有机肥料,用于花卉种植、园林景观培育等。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傅涛认为,随着各地政府加大决心,垃圾处理已经迎来黄金时期。这意味着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将快速壮大,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将持续降低。“评估当地政府是否决心处理垃圾,就看当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链条是不是完善。如果这个由政府主导建设的链条开始完善,那么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概率就会大大提升”。
记者从北京市市容市政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推进垃圾处理,北京出台了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新举措,到2015年,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回收处理实现规范化运行,规范收运率达到100%,这将有利于加强“地沟油”源头防控。(本报记者 冯永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