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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11日 星期六

    新疆撤销50家名不副实文明单位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11日 01版)

        本报乌鲁木齐2月10日电 记者王瑟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委获悉,新疆通信管理局、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机关等50家单位,今天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委撤销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收回这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牌匾,并予以通报。

        自治区文明单位是新疆综合性最高的荣誉。近年来,新疆一些单位在获得此荣誉称号后放松了对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管理工作,不真抓实干,导致单位出现生产经营严重亏损、业务工作滞后、个别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了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此次撤销行动,目的就是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含金量”,使自治区文明单位名副其实。

        为进一步提高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新疆文明办不断推出加强动态管理的新举措,切实压缩数量、提高质量。从2010年开始,他们引入末位退出机制,对三年届满文明单位,凡在当年测评验收中分数靠后,且综合评选结果排名处在末位的,以10%的比例实行末位退出,被末位退出单位在翌年只能以新申报单位重新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文明办又实行了约谈制,对三年届满的自治区文明单位在当年测评验收中出现问题,但还不够末位退出的,在年底重新命名前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从今年起,自治区文明办将组成督查组,对自治区文明单位进行抽检,其测评检查结果将作为三年届满测评复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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