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上去,儒家文化的智慧好像散落在生活的各个角落,无章无法。在静思的清明中,儒家文化的智慧如同国画中随意泼洒的笔墨,现出它内在的逻辑意蕴。儒家文化的逻辑是内在的、国画式的神似。
儒家文化从仁爱教育入手,用仁爱滋养心灵,让天赋美德在心灵发出它本然的光辉,使人从心灵根处美好起来,成为具有美德自觉的人。
“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好智不好学仁爱之道,弊是荡。没有仁爱约守的智是危险的智,没有仁爱教化的勇,弊是生祸乱,没有仁爱濡润的直,弊是刻薄;没有仁爱滋润的刚,弊是狂妄……
用仁爱去滋养心灵,智慧、勇敢、忠诚等美德就会显明出来。缺少仁爱的滋养,“智会荡”、“勇会乱”、“直会绞”、“刚会狂”……追问人类的美德:智慧、勇敢、忠诚、尊重等等,它们都植根于仁爱的滋养。用仁爱滋养,人的心灵会显明美德;缺少仁爱的滋养,人的心灵会蔓生恶德。
儒家文化不是在末端,用外力强加给人以美德。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律令可以使人规避犯罪,但却没有耻感。儒家文化是在心灵的根处滋养以仁爱,使美德在心灵之根自然呈现,使人形成“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美德自觉。
“人不知而不愠。”每个人都会因为个体因素的差异而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站点”和审视生活的视角,以及由此绘制出的独一无二的生活。剥夺他人主导自己生活的权利,是不仁道的霸道。儒家不为不仁之事,这是对他人主导自己生活权利的尊重。
《论语》中说:“君子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质,每个人的坚守,都是他根据自身特质权衡的结果。面对他人对“不同”的坚守,儒家文化的相处方式是:与之和。儒家不强行他人改变以适应自己,若不改变就与之敌。君子和而不同,是对他人特质的尊重。
对于他人坚持与我的不同,儒家对内恪守本分,不越位,不夺位;对外不强迫,而是尊重。事实上,任何强迫,即便成功也是暂时的,生命还要按照他自己原来的逻辑去延续。强迫只能造成人与人关系的紊乱。尊重的美德可以很好地协调人与人的关系
“信而后劳其民”、“信而后谏”——儒家用诚信协调官与民、君与臣的关系。
“(或)问管仲。(子)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儒家用公正协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君子)义之与比”(《论语》)——儒家用义协调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儒家用美德协调,使人与人保持和谐的关系。
“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礼记·王制》中规定,天子不能围堵四面打猎,诸侯不能杀光整群野兽。儒家认为,人类不仅要尊重同类的他者,也要尊重自然这个它者。儒家用美德协调,使人与物保持和谐的关系。
其实,每个人都不是绝缘的单个人,而是组织网格中的一个个结点。儒家文化所处理的人与人的关系,实际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实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无论是人与社会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其实质都是人与其所在的组织的关系。儒家文化用美德协调人与组织的关系,使美德畅行于组织的经络、血脉,使美德所传递的美好弥漫于整个组织系统,促成人与组织以及组织内部整体和谐的最大化。
君子和而不同,是对生命多样性的尊重。正是因为生命的多样性,组织内的不同成员才有了合作的可能。使人类得以尽享合作所带来的巨大利益,这是每个单个成员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获得的利益。
儒家文化是在组织整体的和谐中求利,因此儒家文化把促进和谐放在第一位,在和谐中实现组织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以便求得组织内成员个体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