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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31日 星期二

    整治“霸王”行规需要更多跟进者

    往 枰 《 光明日报 》( 2012年01月31日   02 版)

        新华社的消息称,哈尔滨市工商局正在和电信垄断企业“掰腕子”,力图至少在该市范围内取消电信垄断企业的“霸王”行规。

        最近,哈尔滨市工商局启动了“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对哈尔滨市电信企业的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基础费等电信服务中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据说,在哈尔滨市,包括固定电话基础费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行收费方式有望被叫停。

        整治电信服务行业以及其他垄断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按说是工商部门的“正差”。以往由消费者权益组织与垄断企业“单打独斗”,效果不是一点没有,但十分有限。这也难怪,一方是“半官半民”的消费者权益组织,另一方是国有大型行业性垄断企业,两者“身段”本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如果垄断企业“良心发现”,那么,消费者权益组织“貌似”可以取得一点胜利;如果垄断企业懒得搭理维权组织,那么,消费者维权组织的“细胳膊”就丝毫撼动不了垄断企业的“大粗腿”。

        就像哈尔滨市工商局要整治的电信企业“霸王”行规,消费者权益组织早已挑战多时,但进展有限。不仅如此,消费者维权组织的挑战,倒成了电信垄断企业把“霸王”行规合理化的“阵痛”。

        迄今为止,电信垄断企业对消费者的“让步”十分有限,而且所谓“让步”还是权力机构过问下的不得已之举。早些年,每逢“两会”,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问电话计费标准等问题。“过问”的结果,是政府相关部门把压力转至由其任免负责人的国有电信垄断企业,再由垄断企业对“权力”做出“回应”,由此平息来自权力机构的诘问。

        当然,权力机构对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基础费“见怪不怪”的“默许”,也是电信垄断企业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的结果。媒体曾曝光过,有的地方的电信垄断企业针对某些权力机关开展了某些“特殊服务”,比如为某些特定电话号码拦截垃圾短信和提供更优惠价格的服务等。就这样,取消不合理的电话计费标准和固定电话基础费,就成了消费者的“非分之想”。

        现在,哈尔滨市工商局率先对其辖下的电信垄断企业“开刀”,有理、有据、依法、依规地改变即使通话几秒钟也要按1分钟收费的现行计费方式;制止电信垄断企业向消费者额外收取固话基础费这种明显违背民事活动和市场交易基本原则的“霸王”行为,实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履责之举。其他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理应跟进哈尔滨市工商局所为,切实履行起工商权力的职责。

        (本文选自光明网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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