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神是一个民族跨时代的文化传承,也是民族文化在特定地域的创造性实现。作为一种鲜明的价值体系,城市精神是历史性的,也是现实的,而文化的传承与实践正是其根本所在。
城市精神传承民族文化
作为文明发展的产物,城市的形成是一个历史展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族文化的观念、实践形式等以特定的价值表现方式,深刻地积淀在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凝聚而成一种民族文化的地域性、时间性、人群性和行动性的具体表征,反映为一座城市的独特气象。城市本身,历史而现实地呈现了民族文化生存与发展的利益需要。对于城市来说,民族文化始终是其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元素。
城市精神的凝聚,就实现在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历史之中。城市精神的实现与提升,通过城市实践得以展开。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民族文化生存与发展的利益。城市的历史构成了一个民族文化生存与发展历史的特定标记,而城市精神则无疑是这一特定民族文化标记的具体象征。作为一种象征,城市精神首先必然是一个传承性价值体系,即实现城市本身所内化的民族文化的价值传递。当然,这种价值传递一定是通过城市功能实践的具体展开和历史性丰富来得以完成的。
因此,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具体实现,城市精神不仅浓缩了民族文化的历史生命,而且现实地展开和丰富着民族文化的生存与发展利益。城市精神之为一种价值体系,体现了城市的完善。
民族文化的跨时代发扬
城市精神的凝聚,又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在跨时代的文化丰富性实践中,城市精神伴随民族文化的创造性发展而处于不断提升与完善过程之中。城市精神的提升与完善,是一种开放的、趋前的积极行动,不仅历史而具体地实现着民族文化的传承责任,而且现实地体现了城市本身的发展利益,实现着城市文化不断进步的内在需要。特别是,在城市的具体功能实践中充分体现民族文化的时代革新追求和持续性发展方向,乃是城市精神提升与完善的基本内核。只有通过不断满足时代需要、不断体现时代进步方向的功能性实践,城市精神才可能在文化传承的基础上,真正实现民族文化新的价值丰富。
更具体地说,一方面,城市精神是民族文化的跨时代发扬。城市精神作为一种现实文化实践体系,不仅制约着民族文化产生价值影响的方向和方式,也决定了民族文化的现实处境;不仅制约着跨时代条件下民族文化的生命延续能力,也扩大或改变着民族文化价值的跨时代前景。因而,通过具体的功能性实践,城市精神不仅将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利益从观念层面引入到具体人群生活活动之中,而且在城市生产与消费的不断发展中持续扩大着民族文化的价值实现形态,强化着民族文化价值的现实影响力。
另一方面,城市精神总是民族文化的现实实践形态,它是一种转换,以现实方式肯定了民族文化价值的跨时代特性,实现民族文化由历史价值向现实功能的延伸。同时,通过价值转换的文化实践,城市精神得以在自身具体实践中体现民族文化的深刻内涵和现实作用。可以认为,城市精神的历史丰富性,就建立在这种民族文化价值的现实转换实践基础上。离开了对于民族文化价值的现实转换,城市精神也将从根本上失去其民族文化的传承能力和文化深刻性。
“北京精神”的跨时代传承
由此以观,“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之为“北京精神”,正体现了北京这座特殊的城市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现实价值传承与独特实践:“心系家国”,是对国家、民族的集体认同感;“革故鼎新”,是追求超越、缔造新规的行动能力;“有容乃大”,是临海登高、广聚天下的社会胸怀和精神气象;“仁者德行”,是城市活动和人群生活在文化伦理层面的具体诉求。而所有这些,不仅在现实中传承和实践了“北京文化”独特的地域性元素和人群生活活动特质,是对一种特定城市的文化描述和精神气象的把握,同时,更由于北京本身所喻示的国家主权特征,它其实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地域性和人群性的文化规定,从“首善之区”的意义层面揭示了北京对于传承和实践中华民族文化的重大责任。
毫无疑问,“北京精神”是北京的,但又不能被简单理解、狭义等同为“北京人精神”。作为“首都人民长期发展建设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精神财富的概括和总结”,它在形象具体地“体现了首都历史文化的特征”的同时,也必定要成为传承和实践中华民族文化的现实价值体系。这是“北京精神”的特殊性所在,也是“北京精神”的完整性表现和根本诉求。因而,对于“北京精神”来说,如何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深刻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跨时代传承,以使我们民族的文化精神与价值理想在现实文化发展和人群生活中发生持续的引导作用,进而表征整个民族的跨时代生命精神,既是城市发展本身的追求,更是北京实现“首善”的基本责任。这样一种追求和责任的实现,只有通过具体的城市实践才有可能得以完成。也因此,培育、倡导和弘扬“北京精神”,应着眼于民族文化传承基础上的丰富性实践,更加突出民族文化的跨时代价值创造。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