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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关 注·沈阳公安:

    为农民工讨回4亿多元“血汗钱”

    《 光明日报 》( 2012年01月05日   15 版)

        年终岁末,能拿着辛苦一年挣得的工资回家过个开开心心的年,是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最大,也是最简单的心愿。但由于一些企业拖欠工资,这样一份简单的心愿往往也无法实现。为了要到本来就属于自己的那份报酬,不少农民工不得已选择上访、跳楼、爬塔吊等方式来索要,有时还会发生群体性事件。这些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各地党委、政府。然而,自2010年以来,辽宁省沈阳市每一年的元旦、春节“两节”都风平浪静。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对记者说:“沈阳有农民工问题,但没有解决不了的农民工问题。”据记者了解:自2010年以来,通过公安机关排查、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协办,沈阳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事(案)件543件,追回拖欠工资4亿余元,涉及农民工2.5万人。

        敞开“110”大门,解决农民工“诉求无门”的窘境

        “农民工为什么爬塔吊,因为他没有正常的诉求渠道;开发商、承包商为什么敢耍赖,就是因为赖农民工的账没有风险。所以,我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板子就要打在‘农民工告状无门’和‘承建商赖账无忧’这两点上。”许文有告诉记者,从2010年开始,沈阳市公安局即面向农民工开放了“110”,凡是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都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该公安管的公安管,不该公安管的由公安机关移送到有关部门,确保农民工的每一项诉求都不掉在地上,从而避免了农民工因走投无路而频繁使用过激手段。

        此外,沈阳全市民警走访了1795处建筑工地,主动排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46件;同时建立起工地警民联系卡制度,做到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处理。两年来,全市共解答农民工各类咨询两千余次。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分局在年末排查辖区内建筑工地时发现,华美新天地购物广场、新水湾银海商务大厦工程欠薪问题严重,农民工急着回家,开发商一时筹措不到那么多资金,矛盾一触即发。为确保农民工安心返乡,沈北分局会同农民工维权中心、信访局、人社局共同商议,决定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政府先行垫付312万元工资款,从而避免了一起大规模讨薪风波。

        运用法律武器,打消承建商“赖账无忧”的侥幸

        沈阳市曾就农民工问题做过一次调研,结果表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出现,的确有资金周转不开的原因,但绝大多数还是因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有的开发商明知没有支付工资能力,还雇用农民工,不等工程结束就溜之大吉;有的企业工作人员为中饱私囊,侵占、挪用农民工工资款;有的企业明明有支付工资的能力却恶意拒不支付,甚至出现了“工程不挣钱、农民工工资就是利润”的歪理邪说。

        为此,沈阳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开发、建筑企业和个人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以及教唆、煽动农民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浑南新区一家计算机芯片厂厂房建设项目承包人张国军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导致近百名农民工聚集并封堵道路。经调查,张国军在工程甲方不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为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携款逃匿。浑南分局立即按照《意见》的规定,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依法对张国军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返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作为犯罪纳入刑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说明,我们选择依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条正确的道路。”沈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蹇威告诉记者,他期待着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追诉标准尽快出台,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武器。(本报记者 毕玉才 特约记者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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