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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怡红公子的炫服与辫子(下)

    王 彬 《 光明日报 》( 2012年01月05日   12 版)
    明《三才图会》中的几种帽子冠。

        (续前)紫金冠则不是这样。紫金冠是束发冠的一种,一如舞台上的皇子或者年轻将领,比如吕布所戴之冠的样式,明末内监刘若愚在《酌中志》第十九卷中云:“其制如戏子所戴者,用金累丝造,上嵌睛绿珠石。每一座值数百金,或千余金、二千金者。四爪蟒龙在上蟠绕,下加额子一件,亦如戏子所戴,左右插长雉羽焉。”虽然是戏装,却为熹宗,也就是天启皇帝所喜。刘若愚说这个皇帝喜欢戴这样的冠,“凡遇出外游幸,先帝圣驾尚此冠。”相对于熹宗,宝玉的紫金冠少了两支雉羽,也就是野鸡翎,多了一朵绛红的簪缨。一天,宝钗生病了,宝玉前去探望,过了一会儿,黛玉也来看望,薛姨妈很高兴。临别之时飘起了大雪,小丫环捧过斗笠:

        宝玉便把头略低一低,命她戴上。那丫头便把大红猩毡斗笠一抖,才往宝玉头上一合……黛玉用手整理,轻轻拢住束发冠,将笠沿拽在抹额之上,将一颗核桃大的绛绒簪缨扶起,颤巍巍露于笠外。

        戴这样的冠是要束发的,而清人是梳辫子的,怎么可以戴这样的冠呢?换言之,宝玉的紫金冠不符合清之礼仪。这就要说到宝玉的辫子了。还是在第三回,黛玉在见过宝玉以后,贾母让宝玉去见王夫人,过了一会儿,宝玉再次回来时已然换了装束:

        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根大辫,黑亮如漆,从头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角;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仍旧戴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花绿撒花绫裤腿,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

        换上了银红大袄、松花绿裤子、黑白相间的袜子。因为是家居,不需要多走路,故而鞋也换成了厚底大红鞋。紫金冠不戴了,相应的束发也改为辫子,只是这辫子不同于平常的辫子,而是将头部四周的短发扎结成小辫,攒至头顶,与头顶的胎发总编成一根大辫子。这样的辫子不是常见的辫子,常见辫子的编法是,先将头发分出左中右三束,然后将左边一束和中间一束交叉,之后再将右边一束和中间一束交叉,如此反复直至辫梢。清朝成人男性的辫子便是这样编成的。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为辫子垂于脑后。宝玉的辫子显然不是这样的,自然与清代的辫子无关,但不可否认他所有的头发最终还是拢在一起垂于脑后,类似成人的辫子,或者说介于儿童与成人之间的辫子。为什么要这样,这就涉及到宝玉的年龄了。根据《红楼梦》的内部编年,黛玉与宝玉初次见面时,黛玉六岁,宝玉七岁,都是六七岁的孩子。而在这样的年龄,按照我国的古代习俗,男孩子的头发应该是自上而下地披垂下来,称垂髫。八九岁至十二三岁的男孩子,则多将头发分为左右两部分,在头顶扎结成束,状若羊角,称总角。十五岁,便要行束发礼,拆散总角,把头发扎做一束,盘于头顶。二十岁的时候便要举行加冠礼了,称弱冠,这时的男子才可以戴上各种样式的冠。如果是这样,按照这样的年龄撰写,黛玉与宝玉初次见面时应该处于童年阶段,难以摩擦出情感火花。但是作者不愿意为此虚掷笔墨,而是采取了出场就是青年公子与小姐形象,既然是这样,怎样解决这个矛盾——青年形象与儿童年龄之间的矛盾呢?紫金冠便这样出现了。戴这样的冠,既刻画了宝玉的成人形象,也回避了宝玉的真实年龄,因为紫金冠本是戏装,人生如戏,何必较真?作者在形象与年龄之间觅到了平衡点,从而为自己留下了创作余地,也为读者布下了猜想的空间。同样道理,为了维持宝玉青年公子的形象,又要不违礼节,作者才选择了那样特殊的辫子。上面说过,书中对宝玉在第一次出场时的大红箭袖与八团起花的褂子进行了女性处理,这里就可以解释了。紫金冠虽然是戏装,但毕竟属于男性;宝玉的箭袖是男性的,但毕竟还是儿童,因此在衣着的颜色与图案上进行了女性处理。这样,宝玉的服装便游弋于真与不真之间,戏剧与生活之间,男性与女性之间,真可以说是时代的炫服。然而作者依然心存挂碍,故而在描写辫子的同时,也出现了寄名锁与护身符这些属于儿童的吉祥器物,从而说明作者始终纠结于宝玉的年龄,在年轻的公子形象与儿童的年龄之间踟蹰不已。书中贾母会吩咐下人,让宝玉和她住在套间的暖阁,让黛玉住在同一房间的碧纱橱内,他们不过是六七岁的孩子,哪里有分开居住的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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