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4日电(记者何平)审计署今天发布了今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去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
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去年7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相关整改工作,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属于操作层面、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要迅速加以解决;属于体制机制或者是历史遗留性问题的,要尽快完善和出台相关制度。
审计结果公告称,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审计公告的具体内容,可通过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