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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规范”更要“示范”

    浙江加强媒体社会监督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9日 11版)

        本报讯(记者叶辉)12月24日夜,杭州“北京大学中国市场总裁同学会”原定的圣诞晚宴因一则消息而改变:听说浙江省云和县黄源乡小学生每天的伙食费仅1.80元,总裁们决定参加慈善拍卖会,将拍卖所得全部款项捐给孩子们,为他们每天增加一顿营养晚餐。促成此事的是浙江省级主流媒体帮忙联盟成立以来的一个成果。

        新闻媒体的非规范行为导致了虚假报道、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新闻炒作等媒体错位、越位及行为失范、越轨等现象的产生,新闻媒体采编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甚至违法违纪行为导致媒体公信力下降,如前些年某媒体驻浙江记者利用新闻敲诈最终被绳之以法的案件影响恶劣。规范媒体以及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必须引起重视。

        “为规范新闻媒体行为,我省于今年1月出台了《浙江省新闻单位负责人新闻宣传工作守则》、《浙江省新闻采编人员从业准则》,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还专门做了批示予以肯定。”浙江省记协副主席钱大成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浙报集团佳友民情工作站、浙江在线《民生帮帮帮》、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范大姐帮忙》、浙江经济台财富广播《帮忙第一线》组成的省级主流媒体帮忙联盟可以说是规范媒体行为后的一个成果吧。”

        “规范媒体行为一直是省记协的一项重要工作。”省记协副主席应金泉说。“我们采取各种措施对媒体采编的各环节和采编队伍进行规范,如对媒体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实行扣点和警示;利用社会力量对媒体进行监督,2004年起即在全省建立起一支1500人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各级媒体进行监督,对被监督单位和采编人员绝不隐讳,86起监督案例全是点名批评,这对规范媒体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省记协还设立新闻道德委员会,定期对新闻报道、队伍建设、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治理突出问题,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兴业自律;实施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制度,最近专门成立虚假新闻投诉中心,已受理并查处了10多个案例。这些措施都有力地规范了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

        在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中,青年采编人员是一个重点。年轻人充满活力,但阅历浅,政策不熟,缺乏常识而易造成工作失误。对此,浙江省记协通过培训班等形式规范他们的行为,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新闻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并结合新闻违法违规、“三俗”现象、虚假报道等案例对他们进行教育。去年以来,仅大型的新记者培训班就办了9期,此外还举办了多期新闻职业道德等专题培训班。

        规范行为需要示范,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浙江省记协每年挖掘评选出一批先进典型,如每年评选飘萍奖,新中国成立60周年评出30位模范新闻工作者,特别是2010年推出浙江日报为民记者俞佳友这个全国典型,通过中央级媒体的集中报道,效果良好。俞佳友挂职结束回来后,浙江日报专门为他成立了“佳友民情工作站”,俞佳友又联络几家媒体的名专栏成立浙江省级主流媒体帮忙联盟,接受投诉,帮助群众解决难题。云和县黄源乡小学生每天仅1.80元餐费问题就是联盟发现的,经报道,很快募集到20万元解决该乡学生全年的营养午餐,平安夜的拍卖募捐又解决了他们的营养晚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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