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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坚持科学发展 推进改革创新

    努力开创财政教科文工作新局面

    作者:财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8日 10版)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部署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决定。大力发展教科文事业已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大对教育、科学、文化的投入,不断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发展水平,不但是发达国家保持领先的战略举措,也同样是发展中国家实现赶超跨越的必然选择。

        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突出投入重点,创新投入方式,促进教科文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多种形式发展教科文事业格局的形成。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实施;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支持文化创作和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进一步推进财政教科文工作,要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更加注重增强大局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科文事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站在改革发展前沿,主动研究重大问题,主动提出政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必须更加注重完善教科文投入机制。要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公共财政投入要优先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并着力向农村地区倾斜,向民族地区倾斜,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要坚持依法依规投入,确保教育、科技经费的法定增长,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要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科文事业,实现教科文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三是必须更加注重体现以人为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教科文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要注重对人力资本的投入,促进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人才的创造性,提升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成长环境。四是必须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要按照中央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完善落实相关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教科文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大力促进科技与教育、教育与文化、文化与科技的结合,以及产学研、农科教等的结合,努力打造新时期教科文事业协调发展的大平台。要根据不同情况,综合运用税收、金融、购买服务等多种政策措施,丰富和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手段。五是必须更加注重管理和效益。在财政教科文投入较快增长的新形势下,必须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资金与资产的使用效益。

        一、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努力实现4%目标。财政部门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多措并举,努力完成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各地要根据国务院部署和财政部的要求,明确省及省以下各级财政的责任,科学制定并合理分解目标任务。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打造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各地要认真组织,摸清情况,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坚决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大干快上、运动式地发展学前教育,坚决避免负债发展学前教育,坚决避免搞豪华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充实改革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经费管理。要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着力解决“教学装备短缺、县镇学校太挤、农村学校太弱”等突出问题。要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切实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要厘清高中阶段建设和运转模式,明确财政投入责任,完善政府、社会和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投入体制。中央财政将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入手,引导和推动地方加大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缓解入学难及大班额等问题。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要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拨款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和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建设。支持高等教育提高质量。要进一步细化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体系,健全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支持“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大对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办学质量。深入推进高校社会捐赠工作,完善高校多渠道筹资机制。要积极推进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体现高校特点、有利于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的预算拨款制度。要积极推进化解地方高校债务工作,建立高校新增贷款审批机制,切实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给予奖补。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5元。落实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各项助学制度。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

        二、着力支持科技创新

        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加大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机制,为促进优秀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公益性科研院所、公益性行业科研、国家级科研基地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为科技创新提供源头动力。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建立体现科研工作特点、有利于科技创新活动、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责任、体现公平公开原则、符合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新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合理规划布局、综合集成利用、共建共享共用。推进科技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注重对各类科技计划、基金、工程等专项经费的综合绩效评价。另外,要大力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提升专业学会能力。支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增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投入。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既要发挥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的作用,又要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促进科教结合、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结合;发挥科技创新作为文化发展重要引擎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将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完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财政政策。支持区域科技创新,将设立区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集聚中央地方科技资源,支持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推动区域创新多样化的发展路径。支持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发。推动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实施。要积极保障科技重大专项的财政投入,探索建立符合专项组织实施特点的经费分配与管理模式,规范专项经费预算编报、审核、执行以及财务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强化经费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管,保证经费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落实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优惠和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相关地方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安排资金,明确支持重点和方向,实现与中央资金的有效衔接与互补。

        三、全面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把文化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实现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并逐步提高财政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单位和个人参与文化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评价机制,把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财政增加投入的重要依据。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建立健全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长效机制。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开展乡村社区文化活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加大对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的投入,加大对革命文物和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力度,支持红色旅游。支持文化产品创作。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等艺术基金,采取公开、竞争和择优的方式,支持优秀文化作品创作和人才培养。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落实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各项扶持政策,将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服务功能;支持文艺院团、党报党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深化内部改革。落实鼓励社会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推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政策衔接,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机对接。支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努力发展新媒体和新的文化业态。同时,要切实加强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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