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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

    开放包容价值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3日 07版)
    陶东风(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结合近年发生的几件震撼国人道德良知的事件,我们深切感到,道德危机已成为中国社会未来的最大危机,这个时候中央提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战略眼光。

        但是,一种能够引领社会思潮,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价值体系,又必须是真正得到大众拥护因而能够落实在行动中的。为此,它必须具有开放性、多样性、包容性和基础性,必须和开放社会、多元社会相适应,而且必须是在平等协商、民主讨论后形成的全民共识。

        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型国家,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更不要说众多的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信仰、追求、生活方式、生活理想等。能够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价值观,不能不尊重这种多元性和差异性。因此,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和开放社会相适应,具有足够的包容性。这样,才能被不同阶层和群体所接受,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

        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具有基础性和广泛性。也就是说,能够统一广大民众的思想,作为“共同理想信念”和“基本道德规范”发挥作用的核心价值体系,必须是基础性的、能够适应全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的,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换言之,核心价值体系不能只适合模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高端道德标准,而必须是一般公民都能够达到、也应该达到的基本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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