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中华艺文奖”的评选于日前揭晓。
中华艺文奖作为由国家级学术机构主办的最高艺术奖,旨在表彰具有高尚精神、卓越才华和杰出成就的中华艺术英才,支持、资助其更好地进行艺术创造。同时,该奖推进完善科学的艺术评价体系,体现当代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审美风尚与价值取向,推动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建设,发挥奖励机制的导向性与感召力,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该奖的评选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评奖机制,树立了国家级学术机构与民营企业强强合作的成功范例,开创了我国在文化艺术领域设立学院奖的先例,在评选模式上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我国国家级的集艺术、科研、创作、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机构,学科设置涵盖全部艺术门类,其专业学术水准为该奖的综合评选提供了坚实的学术保障。为了进一步确保评奖的权威性与公正性,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聘请文化艺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艺术家、专家学者和文化管理者,组成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进行提名与评选。
中华艺文奖的奖励对象面向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各个艺术领域从事创作和研究的杰出的艺术家、理论家,以及为文化创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成就卓著的其他文化工作者,特设“终身成就奖”、“艺文奖”和“青年奖”三个奖项。
“终身成就奖”的获得者年龄在71岁以上,在艺术界或学术界享有崇高地位,艺道精湛,学养深厚,在专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并具有持久的影响,其成就具有时代标志性和长远性影响,对艺术的发展起到过重要的引领作用。
“艺文奖”获得者年龄在41岁至70岁之间,在艺术界或学术界长期保持领军地位,对中国文化精神理解深刻且践行卓越;艺术才华出类拔萃,艺术创造力旺盛;其主要成绩具有标志性影响;艺术成就具有创新性,能够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具有重要的当代艺术影响力。
“青年奖”获得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其创造成果在艺术界或专业领域处于前沿地位,沿中华文化的主流价值取向积极实践;其艺术才华出类拔萃,艺术创造力旺盛且潜力明显,艺术创造成果具有创新性、探索性,体现当代高端艺术水平。
根据评选章程,中华艺文奖评选委员会在组织委员会和相关机构推荐获奖候选人的基础上,经过认真严肃的研究讨论,最终投票产生了中华艺文奖各个奖项的获奖者,其中包括中华艺文奖终身成就奖11名,中华艺文奖艺文奖9名,中华艺文奖青年奖3名。
中华艺文奖的评选始终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严密的评奖程序、优中选优的评判标准评选出无愧于时代的获奖者,体现国家级艺术奖项的规范性、专业性与权威性。中华艺文奖的成功设立与评选,必将对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与完善国家的荣誉制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增进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推动国家文化艺术建设的重大举措。
现将中华艺文奖获奖者名单和获奖评语予以公布。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