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本质是创造。自从有文化以来,举凡能够成为经世之作和励志之论者,就无一不是独特的艺术发现和极具个性的思想结晶与美学构制。
天才、奴才与蠢才
只有秉具深刻而独特的时代内容、思想内涵、精神价值和艺术魅力的文化产品,才是有价值的,也才会在经久不辍的口碑相传中,渐入人类的智慧舱门和精神宝库,并深深地沉淀在历史脉动的底蕴之中,成为时代的精神坐标和民族的集体记忆。
正因为如此,具有肇发性和拓异性的独立探求与创造,就不仅被尊奉为文化的天性,更被看成是文化生命与价值的至高体现。有一种说法,认为在文化场中,原创者是天才,模仿者是奴才,摹袭者是蠢才。话丑理端,其所道破的恰恰是文化创造的真谛。
古往今来,举凡能在精神创造上独辟蹊径并直达巅峰者,就无一不是对这规约的忠实执守和对这法度的真诚践行。正是因为一切伟大的作品都具有飘然脱俗的原创性,所以司马迁将屈原的《离骚》和孔子的《春秋》相提并论,给予崇高的道德和美学评价;所以李白感同身受地抒写“屈原辞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所以苏轼激情难耐地称道王维的诗画“得之于象外,有如仙翮谢笼樊”;所以在整个清代文化显学中形成“红”、“兰”相映、日月争辉的格局,就完全是由于《红楼梦》、纳兰性德词作所撷获的杰出成就和所具有的崇高价值造成的。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正当革命潮涌之际,田汉、聂耳居然能以其搦管之力而引发千军万马之效,惟因《义勇军进行曲》以其独创性而生发出夺人心魄的精神震慑力。至于鲁迅,那就更是在其丰富而深邃、瑰奇而精致的独特文化创造中,不仅塑造了一系列钤刻着时代印迹和民族特质的艺术典型,而且犹如黄钟大吕般地宣示了深蕴民族大义的警世恒言,从而在独特的艺术创造中将文化的力量和效能发挥到了极致。
文化的独创性何以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心灵震撼和巨大的精神威力呢?根本原因就在于文化是一种以新而美的形式,对社会生活、时代变革进行艺术写真,对人的情愫与心灵进行激情调度,并在这个过程中既揭示了精神世界的奥秘,又非常个性化地张扬了艺术情韵的魅力,从而在强烈的美感中给人以思想的引导、精神的哺养和道德的提升。
独创不是“旧笼屉蒸新馍”
显然,文化的功能是要通过艺术的方式而作用于人的情感、智能、思想和精神的。但是文化却不能硬性灌输,不能强制受众对之加以接受和认同,而是必须让人在欣悦中主动亲近和自觉吸纳,并在这个过程中于不经意之间感悟、接受文化内蕴精神的熏陶与濡染,从而在审美中得到启发、充实、升华和提高。
文化要以这样的方式发挥作用,就必须做到表里俱新、形质兼优、内涵富厚,首先要能够强烈地吸引人和感染人,能够给人以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其次便是要有品位,有韵味,有内涵,能够使人从中得到心灵慰藉和精神哺养。而具有独创性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就最具备这样的素质、功能和品格。因为具有独创性的文化不仅在内容上是对生活原汁的首次提炼和展示,而且在艺术表现形式上也有着与其内容相匹配的新颖和独特。它既不可能是“新瓶子装旧酒”,也不可能是“旧笼屉蒸新馍”,更不可能是“旧瓶子装旧酒”和“旧笼屉蒸旧馍”。否则,那还算什么独创呢?
所谓“独创”,就是唯一的创造,不可逆的创造、个性化的创造和从来不曾有过的创造。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的原创性所代表和所体现的,就正是这种独创性。所谓“原创”,就是首创,就是第一次创造,也就是无拓模、无依傍、无因袭的独特创造。既然这样,那就肯定会是从内容到形式、从事件到场景、从人物到情节、从构思到意境、从题材到旨向、从品位到韵味等,都或一或几地具有肇始之质和独到之处。
都是浮躁惹的祸
独创性、原创性的宝贵之处,正在于其秉有形神俱新、俱佳、俱深、俱美的素质与特点。然而独创性、原创性的获取与实现,却并非唾手可得。它是要付出辛劳的,它尤其需要具有对生活和人的深刻体验与理解,对历史和时代的透彻认识与把握,对艺术和美的精准砥砺与运用,对真谛和理想的热烈憧憬与追求。否则,便会出现原创力的萎缩与匮乏,并因此而使文化创造陷于平庸和猥琐。我们现在或许正在陷于这样的困境和经受这样的煎熬。因为我们在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上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创作量激增,精品佳作稀少。特别是在有如云山雾罩的创作大潮中更鲜见思想深刻、艺术精到、具有强大精神震撼力和时代标识性的作品。
这是时代的文化之憾,更是我们心中的文化之痛。这不是我们所期待的文化收成,更不是我们所应有的文化生态。那么,原创力有什么理由衰减?精品佳作又有什么理由罕见?只能归因于创作主体了,症结就在于浮躁、怠惰和趋利;就在于对人民大众的冷漠,对社会变革的逃避和对现实生活的疏离;就在于热忱的退隐,激情的蛰伏,责任心的消泯和使命感的淡化。一些文艺创作者并没有把自己的工作视为一项崇高的社会担当和高尚的精神创造,而只是把它作为吃饭的营生和赚钱的工具。于是,在文化场中,一些与良知和道义相悖的不当作为便频有所现,诸如什么以低俗的流行元素颠覆崇高的文化精神呀,用媚俗的俯就之风迎合粗鄙的惰性享乐呀,利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一味片面追求主体利益的最大化呀,在文化架构中蓄意设置丧失道德底线的噱头与卖点呀,等等。
如此这般,又怎么能不禁锢和扼制文化的原创力、消解和屏蔽文化的独创性呢?举凡出现在文化场中的种种媚俗、趋利之举,其实就可以从这里找到源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如此走形变样的文化期待中,又怎么会有良好的文化果实可供采摘呢!
锤炼纯正的灵魂
造成如上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文化原创力的匮乏和审美趣味的走低,而提升审美趣味和振兴文化原创力的关键,则在于文化创造主体必须深入生活,深入实际,深刻碰触时代精神的中枢和深切感受改革大潮的热度;必须切实走向人民群众,切实深入社会底层,切实扛起社会责任;必须具备“抱诚守真”的品性;必须不断锤炼艺术功力和淳化人生境界,具有苦心孤诣铸佳作、呕心沥血创精品的夙愿与追求。
这并不是玄论和苛求,而是任何时候任何一个文化创造者想要提升原创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却有人认为这是过时之法,并以“宾馆文学”、“身边琐事”、“表现自我”和“回归内心”取代之,继而更有玩文学、谑文化的兴起,乃至把文化创造全然当成了逗乐的把戏和搂钱的工具。如此这般,又怎能期望原创力的提升?
优秀作家对生活的深入,决不仅是一种寻觅原型和发现题材的方法,而在更本质的意义上,它尤其是一种对人生观、价值观的实践体现,是一种对人民的崇敬和对文学的敬畏,更是一种以情感转移和生命感悟为标识而献身文化创造的纯正操守与博大情怀。
正如赵树理所说:“写作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责任。既已拿了国家的稿费,当然就不应该再拿国家的工资了。”这种觉悟和境界,与以他为代表的作家们深入生活、走向民众的生存方式不仅是一致的,而且是相融的,其所体现的正是一个文化创造者的纯正灵魂与高尚人格。这,才是他们原创力旺盛的动力与源泉。因果对应是一个不变的法则。因此,在他们的收获中除了精品的频出和创造力的勃发之外,更有品格与精神的升华。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是对心愫与人生的全方位拷问和实践性回答,这不仅是崇高的,而且更是严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