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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调整电影票房分账比例对谁有利?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6日 09版)
    CFP

     核心提示

        票房分成变多,制片方特别是中小成本影片的创作者们将有更多的精力和资金用于打磨影片质量。对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出好产品才是硬道理,电影好看自然会有更多观众走进电影院,电影市场这块蛋糕才能越做越大,发行放映方的利益才会得到更大的保障。至于《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否会影响放映方的利益,专家认为,短期内会存在争议和反复,面对投资和回收成本的压力,放映方最本能的反映是采取各种措施止损,但这只是阶段性的问题,而保证制片方利益是涉及中国电影产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

        “八大院线”与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制片方就票房分账和最低票价的协商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双方确定:该片票房在5亿元以内的,制片方和影院按照45比55来分成;超过5亿元的部分,则按照41比59来分成。紧接着,《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参照国际惯例,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这一系列事件在中国电影产业间激起了千层浪,此番变动到底对谁有利?一时间,关于电影票房分账问题的讨论四起。 

        据业内人士介绍,分账制是现在电影产业票房利益分配中最主要的一种形式。每部影片在电影院上映的收入,除去5%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和3.3%的营业税两项雷打不动的支出以外,其余要在电影出品公司和发行公司、影院之间进行分配。目前的惯例是剩余票房所得的52%以上归院线和影院,43%以下归制片方,还有不到10%归发行方。越是市场竞争力弱的中小成本影片,制片方拿的比例越少。

        实际上,改变分账比例一直是众多电影制片方呼吁的焦点。在“十三钗涨价”事件以前,电影《英雄》把制片方的比例从规定的38%提到了40%;到了《十面埋伏》,分账比例提高到了41%;《满城尽带黄金甲》后又提高到了现在的43%。此次提高分账比例,北京新画面影业公司董事长、《金陵十三钗》出品人张伟平阐述理由时就拿好莱坞的标准作了参照,美国制片方最高可得65%的票房分成。实际上,不止在美国,制片方拿票房分成的五成到六成已经成为国际电影产业的惯例。众多国内电影制片方一致认为,在商业制片已经成为国内电影主流的今天,制片一方只拿四成分账已不适应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表面看来,这是场利益之争,而根源则是产业发展的不健全。”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副主任饶曙光指出,中国电影业经历改革发展,大的框架已初步形成,接下来就需要我们从微观细部进一步优化内部机制。《指导意见》的出台抓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将对产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以植入式广告为例,饶曙光一直强调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经济问题。他认为,除了票房分成少的因素,制片环节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明星片酬过高,有些明星成本甚至达到影片投资的70%—80%。两面夹击导致制片方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植入广告就成了很好的解决途径。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行业内部利益结构重新调整的角度切入。不仅如此,国产影片的数量和票房上去了,但质量上乘的优秀影片不多,原创能力不足,同质化倾向突出,这些阻碍中国电影发展的最关键的问题都出现在制片环节。一旦票房分成变多了,制片方,特别是中小成本影片的创作者们将有更多的精力和资金用于打磨影片质量。对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出好产品才是硬道理,电影好看自然会有更多观众走进电影院。电影市场这块蛋糕才能越做越大,发行放映方的利益才会得到更大的保障。”至于有些人提出政策出台是否会影响放映方的利益,饶曙光认为,短期内会存在争议和反复。面对投资和回收成本的压力,放映方最本能的反映是采取各种措施止损。但这只是阶段性的问题,而保证制片方利益是涉及中国电影产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本报记者 李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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