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由北京、重庆、上海、深圳的大学师生合作完成的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研报告,引起舆论关注。该报告显示,这四个城市中有75.6%的受调查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关专家指出,无劳动合同成为农民工讨薪难的首要原因。
早在2005年,建设部就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取消“包工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按规定,到2008年,全国的“包工头”必须退市,施工方必须按照劳动法规与建筑工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在这四个大城市,无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比例仍旧如此之高,让人惊愕。6年时间过去了,“包工头”为何还不退市?建筑工无劳动合同现象为何还没绝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4年就明确做出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但是,如今仍然时不时听到建筑工人跟“包工头”要账的新闻。
农民工讨薪难,不是难在一年两年,为了治理欠薪和讨薪难问题,多年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规范政策,不可谓不详尽。比如,签订劳动合同制度,按月发放薪酬制度,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等。但这些利好的“政令”出笼已多年,缘何还禁不住欠薪?以往总是有人习惯把“罪责”推给制度漏洞和法规的不完善。似乎,千错万错都是制度设计缺陷和法规不完善的错。在这其中,对人之过错、法规执行之无力却很少去反省。然而,需要看到的是,制度、法规再好,也要人去严格执行和落实,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事实证明,假如监管部门懒政、惰政,出台的诸多“政令”动辄在具体执行中被闲置、废弃,建筑工讨薪焉能不难?延伸一下,再来看整个建筑市场的监管,一项工程从立项、规划、设计,再到施工管理、验收等,无论哪个环节,都有完善的制度予以规范,譬如禁止肢解工程,严禁违法分包等。假如相关主管部门,都能严格依照政策法律办事,何来那么多工程质量和欠薪问题?又怎么会频频发生安全事故?
政令动辄沦为摆设,根子在执行上。一项政令的颁布施行,需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来保障政令的畅通。对建筑施工领域乱象的整治,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治理,当下缺的并不是制度,而是制度执行的力度。迫切需要做的,是破除妨碍制度执行的各种障碍和阻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扫除各种不正之风,彻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临近年底,“运动式”讨薪又在各地上演,可是“运动式”讨薪治标不治本。唯有疏通政令,才能根治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