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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非遗”保护有了“山东模式”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14日 01版)

        本报济南12月13日电(记者赵秋丽 特约记者李志臣)山东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采取“边普查、边抢救、边保护”的“山东模式”,成效显著,使得诸如渔鼓戏、山东花鼓、伏里土陶、泰山皮影戏等50多个珍贵濒危项目重获新生。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上,山东首创“四个一”普查评估办法,即以县级为单位,完成“一本普查资料汇编、一个档案资料室、一个珍贵实物陈列厅、一个数据库”。目前,全省140个县市区都建立了自己的“四个一”,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被国家数据库中心确定为全国唯一试点单位。

        在“非遗”普查过程中,多个珍贵濒危项目经“抢救”得到恢复和发展以后,成为当地知名的文化品牌。

        目前,山东已经命名7个单位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20个“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9个“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基地”、262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中被推荐成为国家级传承人的有50名。对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经费资助,并与他们签署传承责任书,建立管理档案,鼓励其履行传承义务,开展传习活动。

        同时,山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对有潜质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在保持其本真特点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探索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是鼓励进入市场。二是建立传承基地和生产园区。三是举办文博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等活动,为适宜的非遗项目进入市场开辟多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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