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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7日 星期三

    挽回被盗版侵蚀的利益

    ——北京“2·18”制售盗版教材案侦破始末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7日 10版)

        “近几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招生人数翻了一倍,为什么电大教材的发行量却增长不多?”对此,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副社长旷天鉴感到十分蹊跷。

        实际上,自2008年起,出版社就陆续接到过各地举报,称有人向电大在校生销售该社盗版教材。出版社苦于人力有限,而且缺乏打击盗版图书的经验,这些举报最后只能无果而终。

        2011年2月,出版社又接到举报,称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正在向全国各地电大分校销售私自印刷的各类电大教材。此时,正是电大春季开学前教材征订的关键时期。旷天鉴坐不住了,辗转联系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反映情况。他没想到,这个看似平常的举报,竟牵扯出一起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涉案总码洋近亿元的制售盗版教材大案。

        接到举报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即组织人员对北京市朝阳区机场路某储存盗版教材库房进行了暗查,锁定了该库房的准确位置,随后将案件交由北京市“扫黄打非”办组织查处。2月18日,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协调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执法人员成立专案组,对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制售盗版教材案展开调查。

        旷天鉴希望专案组能立即查封库房,速战速决。他担心:如果拖到3月,就进入了教材销售的淡季,盗版销售也将进入休眠期,涉案图书可能早已流入市场或者被转移他处。但专案组经研究认为,侵犯著作权案件对证据要求极高,只有深挖彻查,掌握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从根本上打击盗版犯罪行为。此刻,不宜轻举妄动。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专案组办案人员往返多个省市,行程数万公里,暗访摸排、固定证据。随着调查的深入,鹏翔宏途公司制作销售盗版教材的犯罪链条日渐清晰。鹏翔宏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文亮,“幕后老板”——实际投资人、控制人、受益人叫陈春发,汪丽红、王雅玲、洪亮、陈文志等分别负责财务、销售、采购、库房工作,其所制售的盗版图书已销往26个省市自治区的184家电大,涉案盗版图书不仅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还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等7家出版社出版的电大教学用书。2007年至今,涉案出版物总码洋接近1亿元。

        准备就绪,抓捕行动开始。3月29日,专案组对储存盗版教材的库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收缴15万册盗版图书,陈文亮、陈文志等被捕。4月29日,幕后老板陈春发落网。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一审判处陈春发等6名被告6年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6人30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本报记者 杜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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