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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7日 星期三

    人才信箱

    海归如何申请北京工作居住证?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7日 15版)

        问:我是一名留学人员,现在想到北京一家单位工作,该单位已经办理过“单位立户”手续立户了,我想咨询申请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张晓明

        答:根据您的问题,我们专门咨询了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

        自2006年1月起,对申请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就有了相关明文规定。

        如果您所在的聘用单位已经在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办理完“单位立户”手续,那么在申请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聘用单位办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报告、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护照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三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各一份。

        此外,工作人员提醒您,需要着重准备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含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您属于进修人员,那么需要出具国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国外进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您属于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进修)的,那么需要出具国内博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博士后研究(进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主持人: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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