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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5日 星期一

    让法治的理念生根发芽

    ——最高法院首次向未成年人开放侧记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05日 09版)

        朝气蓬勃的中小学生,第一次走进了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大门。

        今天上午,在“12·4”最高人民法院开放日之际,来自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小学和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的学生们,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来到最高法院,参加了主题为“以未成年人保护为着力点,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开放日活动。

        第一次走进法院,孩子们感到既好奇又兴奋。他们首先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和几个审判庭。最高法院悬挂的第一枚国徽、首任院长沈钧儒佩戴过的胸章……展厅里的每一件展品都记录了一段历史,大家驻足观看,仔细聆听讲解。在第三审判庭,孩子们争抢着坐上审判席,并纷纷敲响法槌,体验当法官的滋味,亲身感受我国的司法文明。

        “长大后我也想当法官,维护大家的权益,让人们过好幸福的每一天!”东交民巷小学六年级学生李天聪说。

        在播放完两个宣传短片之后,全国模范法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来到了孩子们中间。见到这位慈祥的“法官妈妈”,孩子们和他们的老师纷纷举手提问: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哪些类型?法官都很严肃,您审案子的时候却总是带着感情,这是为什么?对于学校的法治教育,您有什么建议?

        “青少年犯罪,比较多的是抢劫、盗窃、打架斗殴这几种,往往都是由小事引发的。”詹红荔和蔼地说,“所以,我希望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小就要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活动现场,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早在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就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27年来,全国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20余万人,经过教育矫治,他们中大多数都能悔罪服判,积极改造,有相当一部分人考入大学及各类职业学校,成为社会有用之材。他还透露,2002年至2010年,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率仅在1%-2%之间。

        “这次活动让我体会到法律既有威严的一面,也有充满人情味的一面。”活动结束时,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学生刘宸钰还觉得意犹未尽。他说:“法槌一响,一个人的一生可能就改变了。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信仰法律,而不要去挑战它的权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长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他告诉记者,最高审判机关首次向未成年人敞开大门,有助于消除孩子们对法律、法院的神秘感。“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树立法治观念特别重要。希望以后能多举行这样的活动,让法治的理念从小就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本报记者 王逸吟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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