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娱乐产业的迅猛发展和媒体传播渠道的快速拓展,在网络、博客等新媒体的助推下,让人一夜成名不再是神话,公众甚至习以为常。有些文化娱乐从业人员看准了“时机”,不时爆出猛料,甚至有幕后团队帮助精心策划,有的发表惊人言论,有的爆出三角恋情,有的展开博客骂战,等等,目的只有一个:争取曝光率,吸引观众眼球,进而出名牟利。本来应是引领社会良好风尚的文化娱乐界,因为个别人的炒作,让大众为之侧目,甚至影响到了文艺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诚然,文艺工作者应该有成为名家大师的理想和抱负。但为了出名牟利而不择手段,出卖丑闻,恶意炒作,甚至违背基本道德底线和触及法律底线,那的确是可悲可叹可怜的事情了。
古人称“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把“立德”放在第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也是不以名利论英雄的,更不会去特意用非正常的手段炒作自己。人民艺术家常香玉说,“要想演好戏,必须先学做人。”她把“戏比天大”作为自己的一生艺术追求。抗美援朝时期,她用两年的时间全国巡回募捐义演,为祖国捐献一架战机。著名画家吴冠中一生淡泊名利,他生前一直住在旧小区,生活极为简朴,但在创作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曾两次烧掉自己不满意的画作。他生前曾精心挑选数百幅作品无偿捐献给美术机构。他说,他的作品不是遗产,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著名导演谢晋一生清贫,从来不为金钱降低艺术品格,去拍质量不高的电影,他的作品《红色娘子军》、《高山下的花环》、《芙蓉镇》等永载电影史册。
反观现在文化娱乐界个别从业人员,作品可以造假,歌曲可以假唱,为炒作可以制造新闻,为出名可以不要尊严。有些所谓的“艺术家”,稍微有点成绩就高高在上、得意忘形、止于现状、安于享受,脱离实际、脱离生活、脱离群众,价值观、人生观都发生了变化。当孜孜以求、艰苦奋斗成了过往,当一夜成名、安逸享受成了理想,必然会带来精神的偏离、理想的空虚、价值的沦丧,从而会带来创作上的偏离。
真正的文艺工作者,应该淡泊名利、不骄不躁,正派做人、踏实从艺,专心致志、勤奋创作,以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终生奋斗目标。艺术本无价,只是人们给艺术品贴上了所谓的价签。当艺术成为商品可以交易买卖,艺术的从业人员可要小心别成了一味追名逐利的“商人”。一味靠炒作出名,靠炒作想推出传世之作,恐怕只能是南柯一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