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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化解楼市风险需要公众理性

    齐连山 《 光明日报 》( 2011年11月17日   02 版)

        最近一段时间,僵持的房价终于开始松动,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出现二手房交易量价齐跌的景象。于是,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打出“大幅降价”旗号的售楼处里,一边是新的购房者排队抢房,另一边则是老业主举着“抗议欺诈”的横幅要求退房。

        因为新开或新推楼盘价格低于当初购房时的价格,老业主们就要求退房或者补差价,从而集体与地产开发商闹。媒体为这种现象起了一个形象的称呼:房闹。可以预测,如果房价持续走低,因新房降价而致房屋“隐形贬值”的业主还会有更多。

        辛苦攒下了购房款,新房还没见着,就已经因降价损失数十万元,业主们的遭遇获得不少的同情。但在律师们看来,最大的维权就是维护合同,对于业主们的遭遇,感情上值得同情,但在法律上,大部分的“闹”都无法可依。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表示,对于房地产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决不可有丝毫动摇,目标是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此言表达出中央调控房价、促使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坚定决心。对于“合理的价格”,各方有着不同的理解,但住房作为商品,其价格根据供求变化上下波动,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因此,不可能永远涨下去,也不可能一直保持不变。

        有调查显示,11月首周楼市继续走低,当期监测的35个城市有28个成交量同比下滑,6个城市成交量降幅在50%以上。继一线城市部分楼盘降价后,降价趋势正向二三线城市或更大范围蔓延。而随着限购、限价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显现,加上今年要确保完成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住房,楼市整体下降已是大势所趋。

        楼市存在泡沫,这句话经济学家已经说了无数次。但泡沫在破碎之前不仅无法预测,而且会越膨胀越漂亮。公众从“谨慎观望”到“不买就涨”,购房心态也随着市场变化不断调整。观望者趋之若鹜,得利者暗自窃喜,公众追涨不追跌的消费习惯,更成为炒房者一再抬高房价的社会心理基础。如果房价猛降,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但这就是市场,这就是价值规律,房市不是完美的避风港。因此,在要求公众购房保持理性的同时,政府部门也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房市存在风险,是不争的事实。房价回归,如大潮退去,除了让一些炒房“裸泳”者现身,也殃及“池鱼”——普通购房者。因此,在调控房价的同时,如何化解楼市降价后的风险,已经成为摆在政策制定者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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