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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复方利血平关乎千万患者

    两公司垄断原料药受罚700万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15日 10版)

        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改委今天宣布对山东潍坊顺通(以下简称山东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以下简称山东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垄断复方利血平原料药行为作出严厉处罚,这是继11月9日发改委宣布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后的又一起反垄断案。

        近日,国家发改委对两公司非法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致相关制药企业停产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全国目前有上千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年消费量约为80亿-90亿片。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正常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药盐酸异丙嗪。

        2011年6月9日,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分别与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其中规定,两公司分别独家代理两家企业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两公司控制原料药货源后,立刻将销售价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到300元-1350元不等。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无法承受,被迫于2011年7月全面停产。目前仅靠库存向医疗机构维持供货,市场已经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山东两公司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责令山东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解除与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对山东顺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87.7万元,对山东华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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