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时,知道了一句话:文学是表现人类的“真、善、美”。后来,又知道一句话: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再后来,发现这些话在先秦文学中早有体现,比如“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明心见性”等。两千多年前儒道两家就把求“真”与求“善”结合了起来,就把“天人合一”与“尽善尽美”推崇为理想的人生境界。
把先秦文学中的这种人生境界,上升为文学理论的是南北朝时期的文学理论家刘勰。他说,文原于道。“原”是本,“道”是“自然之道”;“原道”,就是文本于“自然之道”。
在文学上,从朦胧诗人的“自我表现”,到新生代作家的个性化写作,再到更年轻一代作家的“下半身写作”,文学的表现形式似乎越来越多。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是不是要问问自己:文学到底应该表现什么?
刘勰在《文心雕龙》开篇就写道,文学作品是“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
表现人类的“真、善、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作家的责任就是导人向善,就是捍卫中国优秀文化的价值,每一位作家心里都应该具有传播中国文化的使命。
说到传统文化,那真是俯拾皆是啊!比如中国的姓氏、姓名,就颇有讲究;再说风俗,那更是丰富多彩;还有品种繁多的民间文化,比如民间歌舞、戏曲、谚语、歌谣,都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把这些纯粹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放进我熟知的世界里,捕捉引起我的思考和让我心灵感到震颤的事物,这就是我创作的基本原则。
总以为,人的内心需要一个依靠,人的内心需要爱来滋润。温暖永远都最有召唤力。
总以为,人这一生所有的感觉,都是从别处借来的一把烟雾,当我们回首暮色苍茫的来路,那些闪闪发亮的,往往是我们在不经意间丢失的爱的碎片。
这些闪闪发光的、让我们不再清澈的眼睛里仍旧饱含泪水的事物,或许就是作家应该呈现给读者的。
在创作上,尤其是在小说创作上,我更愿意去找寻人性中的“爱”。即便这爱伴随着苦难、彷徨、野蛮。我宁愿放弃跌宕起伏的故事和引人入胜的情节,因为我更感兴趣的是人物内心的悸动和波澜。那些微微泛起的涟漪,谁说不是推动人物行动的强大动力,是决定人物最终命运的内在动因。
关于故事,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是故事,作为一个长篇,即使不刻意营造故事,那故事也是存在于文字之中的。我希望我能用文字自身的力量和语言特有的悬念性,引领读者走进我的思考,完成小说应该具有的独特的艺术品质,一言难以道尽或是不可言说的幽深、迷离、苍茫以及“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欲说还休。
纪伯伦有一句话,我用在了我第一本散文集的扉页上:“我说的话有一半是没有意义的;我把它说出来,为的是也许会让你听到其他的一半。”在文学创作中,我喜欢意在言外,我希望读者能在我的留白中,在我没有写出来的文字中听到春雷滚滚,看到云起云飞,并感知我这颗跳动的悲悯之心。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荥阳市文联,曾获第三届全国冰心散文奖,著有小说《最后一位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