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暂时欺骗所有的人,也可以永远欺骗一部分人,但你无法永远欺骗所有的人!”10月22日下午,在南京财经大学的一间教室里,注册会计师郭敏教授的一番话,赢得满堂掌声。值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本科教育30年庆典之际,利用校友返校的机会,学院特意开了一堂“别样”的会计课。
2001年4月16日,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为该校题写校训“不做假账”;同年10月29日,朱镕基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如今,“不做假账”成为财会人员从业的基本准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做假账”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会计界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在财务上,企业在应对不同的单位时,呈现的数字是不同的:账面上对税务单位瞒报,可以少缴税;对银行和政府虚报,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工程项目,这已成了行内公开的秘密。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校友金骎告诉记者,“为此,会计一般会在真实的账面上做些改动,根据不同的情况上升或者下调一些数据,严格来说,这些操作都是不合法的。”
那么,对于会计来说,做假账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老板逼着做假账,会计怎么办?郭敏告诉记者,如果会计帮企业偷税漏税,首先要吊销会计证,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对会计学院学生的教育从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开始,让他们不管实习还是工作,运用自己所学的会计政策和法律知识,与老板做好沟通,既让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也能坚持原则,不违背政策和法律法规。”郭敏教授语重心长地说:“会计绝不能帮企业偷税漏税,必要时宁可丢饭碗,也不能丢操守。饭碗只是暂时的事,丢了可以再找,而诚信则是永久的事儿,不能让学生因为失信背负一辈子的人格污点。”
“今天的课让我想起了当初在校上课时周友梅院长的一段话:学会计审计必须有思想准备——干得好进医院,干不好进法院,几年的实际工作经历让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为深刻”,已经毕业八年、现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的江小三校友深有感触。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程利介绍说,学院开展会计本科教育30年来,已经向社会输送了20000余名财务会计审计人才,目前在校生人数突破5500人。学院开设模拟实验室,设有账目、凭证、报表等相关的实验操作,让学生在未出校门之前,就练就过硬的专业知识技能。同时,作为专门培养财会审计人才的院系,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学院十分注重学生职业操守的养成教育。程利说:“今天组织的这节课,不仅是对在校生的一次教育,同时也是对校友的一次再教育,是对社会负责的‘售后服务’。”
(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张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