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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专家点评

    旅游产业作出有益探索

    马志超 《 光明日报 》( 2011年10月25日   12 版)

        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是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在山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有其自身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

        山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有着极其丰富、多样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对于促进山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初步统计,山西文化产业增加值与旅游相关的数据达30%以上,历史文化资源已成为山西主要旅游景区的核心和基础,5A、4A级旅游景区大多是国家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平遥国际摄影节、五台山国际旅游文化节等节庆的举办,电视剧《乔家大院》、《走西口》、舞剧《一把酸枣》、说唱剧《解放》等文艺精品的创作,不仅提升了山西形象,也带来了旅游业的兴盛。

        在体制创新方面,山西初步形成了四种模式:以五台山、壶口景区为代表的“景政合一”型,以平遥为代表的“公司开发”型,以绵山、王莽岭景区为代表的“煤企投资”型和以皇城相府景区为代表的资源所在地“综合治理”型。这四种模式都在产权结构、市场主体、市场资源、市场培育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文化和旅游产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态势已经形成,文化旅游正成为山西战略性支柱产业,前景广阔。

        (作者系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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