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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议召开

    温家宝作出批示,发展林下经济既可促进农民增收又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11日 03版)

        新华社南宁10月10日电 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9日至10日在广西北海市和南宁市召开,全面部署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批示,明确指出,发展林下经济,既可促进农民增收,又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也作出批示。

        我国有46亿亩林业用地,其中集体林地27亿多亩。发展林下经济,在林下种植药材、蔬菜、蘑菇、木耳、花卉,养殖林蛙、蜜蜂、家禽、家畜及野生动物,生产多种多样丰富的绿色产品,相当于我国扩大了几十亿亩的土地利用面积,极大地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同时,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林业产业发展从单纯利用林木资源向综合利用林木、林地和景观资源转变,使农民“不砍树就能致富”,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双赢。这是我国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亿万农民的又一伟大实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8年全面推进以后,各地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手抓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目前,已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25.24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2.23%,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一手抓林下经济、培植林业产业,发展了林业生产力,极大地提升了林业的经济效益。林地直接产出率由2003年的每亩84元提高到2010年的198元,全国2550多个林改县,农民林业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2.96%增加到现在的20%以上,重点林区农民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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