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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2日 星期五

    教育部给打工子弟学生撑腰

    谁也不得收取借读费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2日 01版)

        本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姚晓丹)今天是开学第一天,被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学生上学问题尤被公众关注。针对一些网友反映打工子弟入公办学校需交“赞助费”的问题,教育部今天回应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建校费”是不允许的,也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督查内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这位负责人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建校费”是不允许的。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部署,从2008年起,将收取“建校费”问题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点予以督查。

        据统计,2011年,全国约有1167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比2010年增长12.7%,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略有上升,达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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