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1日电(记者陈劲松、通讯员司儆)即将入学的北京籍男性大学一年级新生必须持有兵役证,北京市将为50%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就业岗位,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2011年征兵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最新信息。
北京市今年将加大兵役法规的执行力度,市教委、市征兵办已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各高等院校在北京籍大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时,查验男性适龄青年《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凡是没有兵役证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补办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9月份,市教委和征兵办公室将对各高校查验兵役证的情况进行检查。
北京市新出台的《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对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作出如下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每年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统筹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服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优先录用;非北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北京市界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范围: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