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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26日 星期五

    苏州有了社区小法庭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26日 07版)

        8月5日,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在彩虹社区首创“社区小法庭”,金阊法院推出的首批社区“和谐共建工作站”也同时揭牌,6名“驻站调解员”正式挂牌上岗。

        社区小法庭刚“开张”,笔者就亲历了一起纠纷的调解过程。某居民因为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驻站法官和驻站调解员从法和情两方面入手,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反复调解,两子女同意按季度轮流照顾老人生活,并达成调解协议。随后,驻站法官向双方介绍了司法确认的好处,根据双方申请,法官当即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司法确认。整个纠纷处理过程历时仅两个小时,当事人没有花费任何费用。

        在社区设立“社区小法庭”、“和谐共建工作站”,是金阊法院深化和谐共建的重要举措。此前,老百姓起诉、开庭、调解,都要跑到法院,不仅花时间、费精力,还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今后,老百姓之间发生的一般纠纷都可以在小法庭、工作站里解决,驻站调解员配合法官进行调解,再由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司法确认,整个过程都是免费的。

        金阊法院院长韦炜告诉笔者,目前,从老城区到新城的交通还不太便利,建立“社区小法庭”、“和谐共建工作站”最主要的考虑就是便民,切实解决老百姓打官司远、打官司难的问题。(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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