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长乐环保局局长陈桂光与福建省电视台记者早前的一段电话录音被曝光,陈桂光在录音中称“局长的电话是一般群众不能打的电话”,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9日,长乐市委决定,陈桂光停职等候处理。
其实,就算陈局长不说,我们大概也明白局长电话是一般群众不能打的,或者干脆就打不通,甚至连号码都不可能拿到。早在几年前,市长热线、区长热线、厅长热线、局长热线等“民声热线”在一些地方争相开设,流行一时。可是过不了一段时间,相当一部分热线就已经形同虚设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的承诺更无从谈起。
当然,一方面,我们不能过分强调公务员的特殊身份,而忘了公务员作为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他们也应该有不被骚扰的权利;另一方面,官员同时也是人民的公仆,其根本职能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此看,群众有事为何不能联系官员呢?进一步说,官员的工作电话本身就应该是为民服务的重要工具,必须保持一种开放的状态。
仅就电话风波涉及的企业与村民因环境污染的纠纷看,群众向环保局长咨询相关说法,不仅是一种合理行为,也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环保局长有必要为此作出合理解释或交代。更何况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官员有没有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群众最有发言权,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不可或缺。
然而,就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陈局长仍坚称“局长的电话是一般群众不能打的电话”,这就让人疑惑了。局长的电话谁才能打?谁是“一般群众”,谁又是“不一般的群众”?由此可见,这位局长心里根本就没有老百姓。
现实中,一些官员就是这样,不仅不愿意接听老百姓的电话,不让群众知道最有效的联络方式,而且还滋生出一种“局长电话不是你想打就打”的嚣张气焰。这种疏远群众、不对百姓负责的工作作风,影响很坏,后果严重。陈局长的“豪言”也许是一时冲动,但这也让人们意识到,有些公务人员对群众、对权力、对自身与群众的关系还认识不清。这正是需要有关部门加以改进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