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时下最流行的一种网络工具。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微博用户有将近两亿。在微博的环境中,粉丝的多少常常成为博友之间显示自己影响力的标志。但是最近,“买卖粉丝”的现象却甚嚣尘上,在微博世界中随处可见。近日,记者暗访微博营销公司,揭开了以微博为生的灰色利益链条。
依据粉丝质量定价
“对接网络微生活,微博加粉,微博投票,微博转发,5毛钱一个精粉,2毛钱一个优粉”。这是《中国之声》听众刘先生的手机上收到的一个广告。循着广告上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一家微博营销公司。营销公司的销售员向记者介绍,他们公司是完全的线上操作,以前做过很多成功的案例。当记者询问如何收费时,销售员表示“粉丝质量不一样,价位也不一样。”
之后,这位销售员给记者发来了“微博加粉资费一览表”。记者在这份表格中看到,每加一个“僵尸”粉丝要5分钱,优质粉丝是2毛钱一个,精选粉丝是5毛钱一个,加的越多价格越优惠。记者了解到,所谓“僵尸”粉丝就是由软件生成的一些假粉丝,而优质粉丝和精选粉丝会时不时地发布新微博,比较接近真实粉丝。
为防监管半夜“加粉”
这位销售员还透露,现在做微博网络营销的公司都是由以前的网络刷票、论坛推手这些公司演变而来的。由于几大门户网站对微博业务越来越重视,管理也就越来越严格。如“郭美美”事件之后,微博网站对“粉丝造假”抓得很严,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好做了,所以,他们现在进行买卖粉丝的交易时比较谨慎,白天都没有动作,只是在后半夜给客户“加粉”。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公司还专门有一个系统检测的数据库,用于监测什么时候最安全。
网络游民受操控
销售员透露,营销公司下面有一个庞大的资源库,公司技术人员与大批网络游民连接沟通,每位网络游民则注册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微博账号。
这样的话,营销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账号多达几十万个。当然,为操控这些账号,营销公司也需要给这些网络游民提供一些经济补偿。而当记者问到“收入分成比例是多少”时,销售员表示:“这是机密,不便透露。”
名人为钱可转发
交谈中,销售员多次向记者强调,他们的业务很广,除了“卖粉丝”外,还可让一些有名的微博博主来发布或转发特定微博,从而使买家达到网络营销的目的。随即,他又给记者发来了另一份价目表,列出了近三百位名博的账户名、粉丝数以及直发和转发报价。
销售员介绍,“所谓直发,就是指公司旗下的名人微博直接发布客户需要的图文内容,为客户做软广告。而转发指的是,客户通过自己的微博发布消息后,公司再通知旗下的名博去转发客户的消息。”
价目表显示,请100万粉丝的名人微博转发一次的价格为700元,直发一次价格为1000元。记者还注意到,在表格上列出的近三百位博主中,有100多位都是经过微博网站实名认证的名人。那么,这些名人为什么要参与到这种交易当中呢?微博营销公司的销售员道出了其中原委。“大家谁跟钱过不去呢?微博已经成为了一个个人的媒体,人人皆媒体嘛!那作为媒体,它有一定的传播力之后,也肯定可以创造出一定的价值来。”
按照营销公司提供的名人微博名单,记者试图联系几位知名的博主进行采访,但对方都没有回应。
到底是谁在买粉丝?
一条清晰的利益链条就此浮出水面:营销公司把粉丝卖给企业微博,企业又把粉丝数量当做和广告商家议价的筹码,其中部分名人名博可以通过替公司转发微博赚取金钱。
那么,当记者询问都是谁在“买粉丝买转发”时,微博营销公司的销售人员如是回答:“我们现在主要服务的是一些企业、机构,他们需要通过微博做一些推广啊,做自己的榜单啊,比如像音乐排行榜、汽车类的排行榜。这些企业机构必须得让自己的微博粉丝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才能取得传播效果。而当这个榜单有一定说服力后,这些企业机构就可以拿着榜单去找广告,找广告主谈钱议价。”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 陈振玺 李梓畅)
【专家点评】
法律专家点评:有偿转发并不违法,只是不道德
营销公司、网络游民、买粉丝的客户、名人微博,都从这个利益链条中营利,而受伤的却是普通的微博用户。对此,律师游云庭表示,微博用户经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企业营销的对象,有被欺诈的风险。但他说,这种买卖粉丝、有偿转发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某一条明确的法律条文,只是在道德层面上不当。
互联网专家点评:微博市场亟待规范
中国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长期研究中国互联网发展情况,他的微博有近40万粉丝,方兴东也经常收到一些微博营销公司的商业邀请,但都被他拒绝了。方兴东认为,利用微博营销是大势所趋,但现在的微博世界中商业信息过多,亟须对微博商业行为进行规范。名人在转发时可以尝试把商业内容标注出来,让用户能够辨别出哪些是商业的,哪些是非商业的。方兴东说,国际上一些著名的社交网站,在这方面就有相应制度来规范商业行为,而国内微博网站还比较混乱,无章可循。
新媒体专家点评:混乱局面对微博长远发展不利
既然买卖粉丝并没违反法律条文,我们又该如何对待这种现象?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赵子忠介绍说,买卖微博粉丝其实就是在买卖受众的注意力,注意力资源的货币化是一种现象,这是新媒体发展的必然过程。赵子忠强调,这种买卖粉丝、买卖注意力的行为只能是短期的网络营销手段,不会长期存在,一旦形成趋势,将不利于微博这种新媒体的长久发展。微博发展有其本身的规律,如果非要凭着营销的方式强行做大,就有杀鸡取卵之嫌。“因为你很难通过这种方式来长期控制受众。”赵子忠说,类似现象长期存在,首先会使微博价值掺入水分,含金量降低;其次不管是广告主还是受众,都会对它产生反感。
对于名人有偿转发的问题,赵子忠认为,名人效应是传媒经济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而微博本身具有很强的传媒属性,所以名人通过转发微博来赚钱这件事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名人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最起码要对不良广告有一定甄别能力。因为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名人自己也会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