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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02日 星期二

    正确处理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的关系

    武永明 《 光明日报 》( 2011年08月02日   15 版)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理念”中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课程标准强调探究学习,其意在于改变语文教学以教师为中心、课堂为中心和书本为中心的局面,促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然而,在近年来语文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一种极端现象,即对探究学习推崇备至,而对接受学习则予以漠视。这不禁让人反思:倡导探究学习就一定要排斥接受学习?在语文教学中两种学习方式难道就不能有机结合?

        一

        要正确看待和处理语文教学中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的关系。首先,接受学习是学生语文学习最基本的学习方式。学校语文教学的特点,决定了学生的语文学习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凭借语文教材以及相关的课程资源,在特定的教学环境和条件下积极主动地进行的。在教学这一特殊的认识活动中,学生主要是通过语文教材和教师的指导,接受人类业已积累的丰富的语文经验。教师的指导包括讲授、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惑。这种教学中学习的特点是以接受为主,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能使学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养成基本的语文素养。其次,探究学习是学生语文学习的重要学习方式。语文课程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语文教材中的文学类文本是作者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与理解,而这种感受与理解一旦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就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与多义性,给读者留下许多“空白点”与“未定点”。学生在阅读这些作品时由于其生活阅历、阅读经验、认知结构以及思维方式的差异,对作品的理解往往是多元的,这种多元化的解读体现了学生对文本意义的主动建构,表现出明显的探究性。至于学生的写作活动,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书面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同样具有探究性。第三,学生的语文学习是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的统一。学生的语文学习,无论是阅读还是写作,其学习方式绝不是单一的,是多种学习方式的综合运用,是接受与探究的结合。具体说学生在语文教学中的学习,接受学习中包含探究的成分,探究学习中同样离不开接受学习,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促进着学生学习的发展。

        二

        语文学习方式选择的重要依据是其学习内容。韩雪萍将语文知识分为“社会的语言规律”、“他人的言语经验”、“言语行为的法则”,这三方面的语文知识在语文课程中性质、地位、作用各不相同,指导学生学习这些知识时,就应选择不同的学习方式。

        社会的语言规律性知识在现行的语文教材中虽不成其系统,但它对规范学生个体的言语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指导学生学习时应当以讲授为主。因为这些知识规律性比较强,也比较抽象,通过教师讲授使学生真正达到理解,以便在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的语文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以规范学生的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的法则”,是指关于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的方法和规则性知识,这些知识属于程序性、策略性知识,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形成和提高起着更为直接的作用。指导学生学习这类知识时,一般应首先要求学生通过阅读实践,自主学习,自行探究,并在此基础上就学生难以归纳总结的、或归纳总结得不全面、不准确的,教师应予以评判、改正、补充和阐明,使学生能较为准确、全面地掌握这类知识。“他人的言语经验”,是指语文教材中作者的言语成品,即范文。他人的言语经验较之前两种知识,其特点是始终处于运动的状态,个体性差异也比较明显,但成功的言语经验大抵有以下三个共同点:实现语旨,适应语境、符合语体。语文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这类语文知识时,首先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其次根据语境揣摩语句的含义,运用所学的语文知识,帮助理解结构复杂、含义丰富的语句,体会精彩语句的表现力。在此基础上,就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探究。从这一阅读学习过程可以看到,学生对他人的言语经验的学习始终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对文本的感知、领悟、体验和探究,是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的有机结合。

        三

        语文学习方式运用的关键在于意义学习。奥苏贝尔教育心理学中的最重要的观念之一是他提出的意义学习,他认为意义学习有两个先决条件:学生表现出一种意义学习上的心向,即表现出一种在新学的内容与已有的知识之间建立联系的倾向;学习内容对学生具有潜在的意义,即能够与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联系起来。任何学习只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都是意义学习。由此可见,接受学习、探究学习与意义学习、机械学习这两组概念及两个不同的维度是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都可能是有意义的,也都可能陷入机械学习的泥潭。有效的学习必须是有意义的,意义学习是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结合的关键所在。我们主张的是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和有意义的探究学习,而这两类学习方式在教学实践中的有机结合则是实现有效学习的最佳途径。

        依据奥苏贝尔的意义学习理论,反思我国的语文教学会发现,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大量的机械学习、无意义学习充斥着语文教学。具体表现是:一是忽视学生对文本的接受性学习,鼓励学生对文本的漫无边际的任意衍生,导致阅读训练价值的失落;二是探究的问题或者脱离学生的知识经验与认知结构,或者对学生的学习没有多大价值,为探究而探究;三是课堂上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教学对话,语文教师丧失其主导作用,面对学生曲解文本意义的现象,一味进行廉价表扬与肯定,学生的阅读学习在现有水平上既不能拓展又不能加深。上述语文教学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其根本原因是语文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时忽视了有意义学习这一前提。在语文教学中无论是运用接受学习还是运用探究学习,不能孤立地看待学习方式的优劣和长短,衡量的唯一标准是使用中有无意义。我们所主张的是语文教学要以意义学习为前提,依据学生的认知经验和认知结构以及学习内容的特点,将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相结合,使学生主动地、有效地学习。(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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