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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17日 星期日

    “窃听”丑闻震撼克“新闻自由”底线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17日 08版)

        英国《世界新闻报》窃听事件在克罗地亚媒体中引起巨大反响,也引发了克罗地亚全国的一场大讨论。

        克罗地亚发行量最大的《晨报》以“媒体丧失了道德底线”为题,深入剖析了《世界新闻报》丑闻之所以引起公众强烈愤慨的原因。有评论员指出,新闻媒体如今已成为非常成熟的市场化产业,但很多媒体却背离了向公众传播真实信息的基本责任,把赚取利润作为最高目标,《世界新闻报》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媒体界广泛存在的问题之一。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一般的时事信息已很难抢人眼球,因此,很多媒体便把小道消息、名人隐私,甚至一些涉及国家和企业的机密作为卖点来吸引读者,从而形成了小报皆“八卦消息”,大报皆“重磅秘闻”的局面。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很多媒体忽视了作为公共信息平台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度强调了媒体的市场角色。

        其实,不管是媒体产业还是其他产业,在获取正当利润的同时,都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一个不负责任而一味追求利润的企业不论在哪个行业都不受欢迎。但新闻媒体由于与公众无时无刻亲密接触,以及在很大程度上对信息发布和事实真相具有导向能力,使得部分媒体刻意“忘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进而向追求利润的方向无限倾斜。

        克媒体还指出,媒体在揭露社会不良现象、政府和企业腐败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方面一直发挥着良好的作用,这是不能抹杀的。但《世界新闻报》利用一些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来“制造新闻”,甚至干扰警方正常执法,这就远远超出了媒体的底线,实际上是触犯了国家法律。媒体利用所谓“公民知情权”进行的活动,应该由政府出面干涉。政府应该保证民众对于信息的知情权,但也应该明确任何“自由”都是有界限的,新闻报道的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约束。

        《世界新闻报》丑闻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默多克新闻集团,它涉及到整个新闻媒体业对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思考。“新闻自由”究竟应以什么为底线?“民众的知情权”究竟应达到什么层面?这恐怕是世界媒体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需要考虑的问题。

        (本报驻萨格勒布记者 赵嘉政 本报萨格勒布7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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