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华(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
本报北京7月13日电(记者李慧)近期,一些中央部委陆续公布“三公经费”,被各界认为是向政务公开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在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看来,仅仅公开还不够,如何监督“三公”支出,是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
杨建华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向社会公开,符合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部门公开费用支出情况,今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在政务公开、财务透明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中央部委陆续公开“三公”经费,体现了直面社会监督的责任和勇气。
同时,杨建华表示,“三公”经费预决算并非为公开而公开,而是为了监督、约束和规范而公开。政府部门不仅要公开“三公”支出情况,更要接受群众及监管部门的监督;对于浪费资源的支出项目,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总之,应不断完善公务支出使用制度建设,从而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建设清正廉洁、节约高效型政府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