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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06日 星期三

    院士增选理应回归学术本位

    作者:赵 婧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06日 02版)

        据报道,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日前结束,485位有效候选人中有163位进入第二轮评审,现已公示接受监督,此前备受关注的多名政府高官和企业高管未出现在新名单上。

        对比之前的名单,政府高官和企业高管相对集中的工程管理学部淘汰率最高,44人中仅入选12人,超过七成候选人落选。

        高管高官的落选消除了此前社会担心“院士评选成为权力竞赛”的疑虑。事实证明,院士增选还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晋级的。正如前不久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所说:“没有高水平的学术背景,称不上科学家的人,难进第二轮评审。”在一定程度上,这一标准保证了院士这一最高荣誉光环的“权威”、“公信”。

        根据两院规程,“院士”是国家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不是职务,因而没有权力。自1997年起,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同步进行每2年一次的院士增选。既然没有权力,为什么人们千方百计想获得这个称号,难道仅仅是为一种荣誉吗?笔者认为,近年来院士崇拜的原因,就是院士这种荣誉称号与权力和利益紧密相连。

        院士增选被学术界认为是严苛的选举,然而近年来校长、院长、所长等教育和学术机构的领导,乃至政府部门的官员、公司董事长,都成为竞争院士头衔的热门人物。有着太多光环的院士头衔,成了社会各界争相追捧的目标,俨然是一朝“黄袍加身”,便获终身成就。同时,院士还是各类科技项目立项、科研成果评奖上的“香饽饽”,成为各高校争抢、不惜巨资引进的特殊人才。一个人一旦成了院士,就会拥有声望和特权;而参与评选院士、引进院士,也成了一些省市和院校大肆宣扬的招牌和政绩工程。

        所以,想要保障院士评选的“纯度”,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断开院士与权力、利益的纠缠。院士当选者应是当前乃至今后长期在专业领域从事研究工作的领军人才,应是一心从事学术的人。在选举上,要改变归口初选部门与省市推荐候选人的方式,增加学术研究圈推选的分量,增加推选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避免由政府部门说了算。

        另一方面,“最高”学术称号是国家对某人在该专业中“取得过”的成就和“作出过”的贡献的肯定,并不意味着现在甚至将来仍然如此,“资深院士”制度的设立正是此意。此外,有关部门应将科技项目资源的分配与院士脱钩,在立项申请、鉴定评审时,不能因为院士身份而给予特殊的支持。总而言之,让院士选举回归学术本位,值得期待、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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