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导演的电影《夜宴》中有这样一个场景:篡夺皇位的叔叔欲将侄子作为互换人质送往契丹时,婉后表示反对,因为契丹送来的所谓王子只不过是牧人的儿子,叔叔开口道:“我们不学他,我泱泱大国,应以诚信为本”。
互相交换人质,本就是互不信任的表现,葛优饰演的“叔叔”口口声声讲诚信,暗地里不过是为了自己的阴谋。《左传》隐公三年的篇目《周郑交质》就记载了类似的一个故事: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君子说:“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意思是说,信用不是发自心中,交换人质也没用;如果依照忠恕之道行事,并用礼法约束,即使没有质子,谁能离间他们呢?果然周郑此次交换人质后,丝毫没有增加信任,之后,周平王想找机会讨伐郑庄公,但被郑庄公手下的祝聃射中肩膀,随后庄公确立了自己的强势地位,史称“春秋小霸”,后来“春秋五霸”的乱世也由此开始。
国与国抑或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仅靠“发自内心”的道德约束,是靠不住的。周郑交质因不信,“信不由中”,交质亦无用,信则不交也无碍。国无信不强,民无信不立。周郑二国不信,后来周灭于秦、郑灭于韩,都退出了历史舞台。
那么如何确保“诚信”呢?古人的做法是“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讲究用礼法约束,可见诚信也是需要保障的。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从“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牛奶”,到“瘦肉精火腿”,商家今天否认明天认罪,其诚信如此不堪!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学习一些国家的做法,让所有人的行为都有案可查,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税务、保险、银行打交道的信用情况,有无犯罪纪录等等,如果有人胆敢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进行欺诈活动,一旦败露,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行业协会也会把这种行为在网上公布,不良记录会永远伴随着他,从此不会获得别人的信任,也就无法在行业中立足。
我国目前的诚信保障机制还有所欠缺,因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不良商家一个个“前赴后继”却未给后来者足够的警醒。一些有益的尝试,如手机实名制、大学生信用档案,推行过程中沦为形式,难见成效。如何使“信不由中”转换为“信自由中”,上到国家下到百姓,无信不立,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还需完善和落实相关的制度法规来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南山小学)
光明日报编辑部:
自5月26日看到贵报开设的“诚信大家谈”,我想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左传》记载的“周郑交质”告诉我们,只有发自内心才是真正的诚信,而且受礼法约束。在现阶段,诚信必须要靠相关制度法规来保障,才能让“信不由中”转换为“信自由中”。
薛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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