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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6月20日 星期一

    民族院校开放办学新路径

    邱世兵 《 光明日报 》( 2011年06月20日   11 版)

        “开放式办学”是指高等学校在加强内部办学的同时,在办学诸方面注重面向学校系统以外,与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流,以获得广阔视野与养分,促进学校系统更优化的一种办学模式和办学理念。由于民族院校的民族性、地域性和民族院校的部门办学体制,使得我国民族院校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办学状态。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民族院校的使命及当前我国民族院校所面临的社会大环境的变化,深刻认识民族院校开放式办学的必要性。

        开放式办学是民族院校基本职能的内在要求。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是民族院校的三大基本职能,这些职能内在要求民族院校实施开放式办学。民族院校在履行其职能时不能把自己封闭起来,必须从其三大职能的开放性要求出发进行职能定位,推进教学的开放、研究的开放和社会服务的开放,以给民族院校一种广阔的发展视野。从人才培养角度看,任何一所院校都不可能满足学生了解新信息、获取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的所有需要,民族院校需要开放办学,充分利用校外资源,以满足学生对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多样性需求。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科学不分民族、科学没有国界,民族院校要开放办学,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从社会服务角度看,民族院校只有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以及整个国家乃至全球的需要紧密结合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开放式办学是民族院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需要。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与民族院校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民族院校价值的确认越来越偏重于社会的认可程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取决于民族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质量不高就会影响学校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信誉,因此提高质量成了当前民族院校面临的迫切问题。民族院校的开放式办学就是着力于推进民族院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在这方面,民族院校可以通过学校内部各个院系和部门之间相互开放、通过学校对社会的开放(包括对企业、政府和其他高校的开放)以及开展各种国际交流面向世界的开放,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优化师资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而提升民族院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声誉和办学质量。

        开放式办学是教育信息化和国际化对民族院校提出的客观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类社会迈入了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尤其是通讯、信息、航天技术的发展,大大加强了世界各国在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各方面的联系,使得包括民族院校在内的高等学校不得不实施开放式办学,面向国内、国际开放,以促进学术、文化和教育的交流和合作。另一方面随着当今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逐步形成,高等教育国际化成为一种潮流。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中,我国民族院校也将会广泛地参与全球范围内的教育服务与竞争。面对国内国际高等教育领域的激烈竞争,民族院校必须冲破封闭式办学体制,以开放的心态敞开胸怀与国内外大学展开深入地交流、沟通与合作,走开放式办学之路,在开放中办成一流民族院校。

        开放式办学是民族院校面对社会竞争所应体现的一种主动姿态,可为民族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当前推进我国民族院校的开放式办学,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树立民族院校开放式办学观。民族院校走开放式办学之路必须首先树立开放式的办学观。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行动,在具体办学过程中,办学的观念处于支配地位、起着指导作用。当前我国民族院校的开放式办学要以邓小平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站在教育国际化的高度,从传统的保守、封闭、本土化的办学观念中走出来,树立开放、交流、国际化的开放办学观念,大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高校开放办学经验,整合校内外各类教育资源、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民族院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其次,推进民族院校体制创新。民族院校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伟大创造。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宏观环境的变化,我国民族院校的发展面临着生存挑战。因此需要对相对封闭的民族院校体制加以改革。一是改革民族院校的部门办学体制。因部门办学使得民族院校自成一体,形成一种自产自销、封闭循环的办学模式。但实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后,这种封闭办学模式面临着生存危机。二是推进民族院校体制创新。例如可以探索民族院校与普通高校、其他行业学校联合培养人才模式,逐步走出民族院校相对自成一统培养民族人才的圈子,推进民族院校开放式办学。同时强化民族院校的高教性和现代大学特征,让民族院校走出自我封闭的界域,和其它普通高校一道在高等教育市场中参与角逐与竞争。

        再次,扩大民族院校办学自主权。民族院校办学自主是高等学校组织独特文化的内在要求,民族院校只有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才会更好地实施开放式办学,参与竞争。同时高教性和专业性乃是民族院校的基本属性,这些属性要求民族院校必须享有充分办学自主权,享有真正“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从而拥有一个开放式办学的环境。而目前我国的状况是,民族院校办学自主权错位。一方面民族院校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瞄准民族地区和整个国内人才市场的变化,灵活调整人才培养的规格、规模、专业等,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部门办学体制和政府集权模式把民族院校应有的权力上移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由于这种办学自主权的错位,使得部门过分关注自身的利益、政府对民族院校的管理事无巨细,忽视社会的整体需求,从而使民族院校无法主动适应社会,实施开放式办学。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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