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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6月16日 星期四

    我说几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6月16日 16版)

        行政限购是临时性措施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 陈建国  任何一个合理的方案,都是在两难中抉择出来的,北京的行政限购是一种临时性措施,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最根本的在于交通的合理规划,城市停车设施的建设,以及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交通法律法规。

        中签不购车应加以规范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 王丽梅  应该出台一定措施来避免“摇中不购车”的行为。小汽车摇号,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前提进行的,如果中签者未在规定时效内购车,实际上侵占了其他需要购车人的资源,浪费了社会资源,因此应该加以规范。虽然中签不购车一定意义上缓解了北京小汽车增长速度,但是一项政府举措应有明确的目的,如果本市需要进一步降低小汽车增长,可以通过降低摇号中签数等新规来实现。

        好制度要避免新问题

        成都理工大学核动力学院副院长、教授 方方  摇号的方式看似公平,在具体实行时却可能存在不公平,摇号当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监督,但再好的制度也会有漏洞。车牌一旦成为有限的资源,极有可能造成“黄牛党”大量囤号,产生很多新的问题。

        不能强制规定购车时限

        北京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协会律师 张金澎  购买车辆是自愿行为,不能强制规定时限。而且随着摇号池中待摇数量不断增加,中签比率也不断降低,这意味着如果中签者自动放弃了购买权利,即使再次参加摇号,被抽中的概率也会大打折扣,因此没有必要限制这批人继续参加摇号。

        中签不购车要区别对待

        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 姜明安  不能对所有中签不购车者都处罚。有些人可能碰到家里突然变故等正当理由,所以造成没有及时购车,而有的人则是恶意占用资源。对于这两种情况,要分别对待。

        防止倒卖二手车牟取差价

        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总监 程远  北京规定二手车不能带牌销售,防止通过倒卖二手车牟取差价,堵了投机倒把者的后路,是防患于未然的措施,这个规定值得肯定。不许二手车带牌销售,就如同火车票实名上车,使其不能随意转让,不然,参加摇号的恐怕就不是30万人,而是300万乃至更多。所以禁止二手车带牌销售的制度不能放松,否则整个摇号制度就崩溃了。(张小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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